1 甲类建筑,地震作用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其值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 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 乙类建筑,地震作用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当抗震设防烈度为6~8度时,应符合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当为9 度时,应符合比9 度抗震设防更高的要求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3 抗震设计时,多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应按表3.11确定。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节第9条规定的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当本地区的设防烈度为9度时,A级高度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本节第9条规定的特一级采用,甲类建筑应采取更有效的抗震措施。
我读了半天,越来越糊涂了,是不是抗震等级有抗震设计计算时的抗震等级和抗震措施时的等级两种呀? 比如乙类建筑,A级高度,场地类别为II类,当位于7度地震烈度时,按建筑抗震规范,设计计算取7度地震烈度,而抗震措施取8度抗震烈度,相应的结构安全等级则分别按7度和8度在高规选取确定特一、一、二、三、四级。而甲类建筑,A级高度,场地类别为II类,当位于7度地震烈度时,按建筑抗震规范,设计计算取8度地震烈度,抗震措施也取8度抗震烈度,相应的结构安全等级则分别都按8度在高规选取确定特一、一、二、三、四级。是不是这样的呀,请高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