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a_may1314
a_may1314 Lv.2
2010年08月20日 17: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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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冲刺点题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国家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定于2010年10月23-24日举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49号)、《关于印发 、 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精神,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执业准入制,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注册物业管理师是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及物业管理人员执业准入的决定要素。考试合格,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注册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及执业专用章,可以评定中级经济师职称。为确保首批报名人员顺利通过考试,中国建设培训协会特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前冲刺点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考前“冲刺点题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首批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将定于2010年10月23-24日举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0年举行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 49号)、《关于印发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 、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95号)文件精神,对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实行执业准入制,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注册物业管理师是今后物业服务企业市场准入及物业管理人员执业准入的决定要素。考试合格,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经注册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注册证》以及执业专用章,可以评定中级经济师职称。为确保首批报名人员顺利通过考试,中国建设培训协会特举办“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考前冲刺点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专业

1、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注:学历须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全日制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函授或电大、远程教育毕业生等)。
二、考试科目及免考条件
考试科目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共计四门课程。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2年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0年10月1日-6日(共6天时间)。五人以上团报可享受9.5折优惠。
培训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局南街甲1号东风宾馆。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0元/人 1500元/科(当年如有未过科目,可免费重学)
六、师资介绍
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用书的编委、命题组成员和国内物业管理领域的权威专家作为此次物业管理师培训师资,具有丰富的教学、应试经验,确保学员学习效果。
七、培训特色
1、我中心推出一站式服务,全程免费代办报名、资格审验等考务、全程指导考试过程。
2、免费赠送教材、考试相关资料及内部讲义,及时通知考试内部信息;赠送全套的考试用品;
3、如企业培训人数较多,我们将委派业内知名考前辅导专家“送教上门”。
八、交费方式
本次考前辅导班由中国建设培训协会组织,北京五洲理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九、报名方式
电话、传真、E-mail均可报名。报名时请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电 话:15810909452 程老师
QQ:1160227598
E-mail: chengmeiqin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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