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规第3.3.4条附注2 的里面说明 对处于年平均相对湿度小于 60%地区一类环境下的受弯构件,其最大裂缝宽度的限值可采用括号内的数值 0.4mm我想这条主要是考虑空气湿度与裂缝处钢筋的腐蚀有关,例如北京地区 框架梁的支座处因梁面以上还有70厚左右的垫层,梁上皮不与空气直接接触。裂缝的宽度施工完面层以后人的视觉也看不见。但如果梁的支座处裂缝宽度仍取0.3mm,往往为满足此条支座负铁很多,对框架结构强柱弱梁不利,又
我想这条主要是考虑空气湿度与裂缝处钢筋的腐蚀有关,例如北京地区 框架梁的支座处因梁面以上还有70厚左右的垫层,梁上皮不与空气直接接触。
裂缝的宽度施工完面层以后人的视觉也看不见。但如果梁的支座处裂缝宽度
仍取0.3mm,往往为满足此条支座负铁很多,对框架结构强柱弱梁不利,又
浪费钢筋。
本人认为支座处的裂缝宽度取0.4 mmm较为合适,各位同行有何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