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正准备做一150米超高层公共建筑的初步设计,地下3层,地上39层,其中裙楼3层为商业,上面为办公写字楼,14,28层为避难层及设备转换层,现在请教一下防排烟设计的问题:1:正压送风和排烟,如何分段,是按照避难层分隔为3个段呢还是可以只从中间部位18层分为2个段?分成2个段的话正压送分没什么问题,风机分别设在14层和屋顶层即可,但排烟风机在18层没办法设置,那是否排烟分段可以在28层或14层分?到底怎样分好请大家指点。
1:正压送风和排烟,如何分段,是按照避难层分隔为3个段呢还是可以只从中间部位18层分为2个段?分成2个段的话正压送分没什么问题,
风机分别设在14层和屋顶层即可,但排烟风机在18层没办法设置,那是否排烟分段可以在28层或14层分?到底怎样分好请大家指点。
2:现在方案公司只在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设置了正压送风井,而防烟楼梯间的单独前室没有设正压送风井,这样是否可行?因为看到有些地方消防要求超过50米的公建的防烟楼梯间与其单独前室也应分别单独设正压送风系统,但有的地方可以只要防烟楼梯间设,不知道到底怎么弄才算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