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05版6.2.3和6.1.1.2有意思的规定
sss770602
sss770602 Lv.2
2005年11月21日 15: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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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规05年版6.1.1.2要求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以下则楼梯间通顶,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米(P19)。条例说明6.1.1( P124)又有“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之间都要设计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是符合本规范要求的。”高规05版6.2.3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P24)。其中条例说明(P140)单元式住宅,由于每个单元只有一个楼梯间~~,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要求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

高规05年版6.1.1.2要求一个安全出口,十八层以下则楼梯间通顶,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米(P19)。条例说明6.1.1( P124)又有“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之间都要设计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是符合本规范要求的。”
高规05版6.2.3 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可不设封闭楼梯间,但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应为乙级防火门(P24)。其中条例说明(P140)单元式住宅,由于每个单元只有一个楼梯间~~,十一层及十一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要求开向楼梯间的户门必须是乙级防火门。
那么,十一层住宅,如果客厅为低窗,窗槛墙高度不满足1.2 米,不满足6.1.1.2的要求,那么是否从第十层开始还要设连廊?户门设乙级防火门?如果满足6.1.1.2要求,则户门从哪一层起设甲级防火门,十到十一层还是一到十一层?
再对于十一层住宅,如果按高规05版6.2.3和6.1.1.2规定,那么户门为乙级防火门,设连通阳台(即按高规01年版执行)是否可行?如不可行(05版规范条文中没有对连通阳台作特殊说明)6.2.3和6.1.1.2是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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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770602
2005年11月21日 16:13:43
2楼
再有,窗槛墙是否可以由防火挑檐代替?如可以代替,是否有规范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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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er664
2005年11月22日 14:11:20
3楼
1、“从第十层起,每层相邻单元之间都要设计连通阳台或凹廊的单元式住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是符合本规范要求的。” 指的是01版规范条文符合本规范要求。
2、可以考虑客厅窗子的上部采用防火玻璃。
3、应该从一层起设防火门。6.2.3和6.1.1.2好像有矛盾,我也没有理解清楚。
4、可以设联通阳台。
5、可以采用防火挑檐代替,挑檐宽度不小于1.0m。可以参考4.1.2.2条。

以上是我的粗浅见解,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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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luoluo
2005年11月23日 17:37:33
4楼
防火玻璃是否应该在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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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kp76
2005年11月24日 12:53:52
5楼
高规出了05版的吗?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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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er664
2005年11月24日 14:24:17
6楼
防火玻璃可以设在下部,重点是满足1.2m的要求。窗间墙也是一样,可以通过窗子的立面分格处理,将两边做成防火玻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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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770602
2005年11月30日 09:41:36
7楼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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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q-jqj
2005年11月30日 11:41:22
8楼
6.1.1.2条和6.2.3.1条关于防火门的要求的确存在矛盾,期待有专家能给予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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