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砌体裂缝的判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中第4.3.4.2条规定: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本人从事鉴定工作有几年了,从未见过“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局部受压除外)。大部分的砌体裂缝是由于沉降和温度应力产生的,而沉降裂缝宽度一般都能达到2mm以上,但是沉降裂缝均为斜裂缝,从未见过有竖向砌体裂缝的。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中第4.3.4.2条规定: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本人从事鉴定工作有几年了,从未见过“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局部受压除外)。
大部分的砌体裂缝是由于沉降和温度应力产生的,而沉降裂缝宽度一般都能达到2mm以上,但是沉降裂缝均为斜裂缝,从未见过有竖向砌体裂缝的。
2005年,我见过一起因楼下拆了2米左右的承重墙改门洞(未设任何过梁,人又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楼上对应拆除部分的承重墙严重开裂(缝宽大于2mm),裂缝走向为45度。
2007年,我遇见了一起因楼板上堆放大量荷载(预制圆孔板楼面上堆满了盛满地沟油的汽油桶),致使空斗墙严重开裂(裂缝宽度达50mm以上)的情况,但是大哥们,被压垮的墙体裂缝还是呈约60度的斜裂缝啊!!!!
砌体开裂一般是砂浆的部位,除非遇到砌块的薄弱处,砌块才会开裂。“危标”里面非要规定一个“竖向”的裂缝,那不是扯淡吗?
鄙人平时工作中以保证群众安全、为党和领导负责的己任,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让过一个”的态度,在一般不涉及纠纷的鉴定中,凡是缝宽大于2mm的砌体裂缝统统判成危险点。
求问各位大哥,你们预见过“危标”中第4.3.4.2条规定的那种裂缝吗?如果遇见过能给个照片或报告让小弟学习学习吗?
另外就是跪求各位大哥,你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因沉降而产生的宽度大于2mm的斜裂缝,你们是怎么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