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示范文本》是在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根据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出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逐字逐句对照修改而来,除“附件二 评标细则”一章中保留了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外,其余内容完全和发布版一致。发布版中“附件二 评标细则”内容较为简单,具体如下:“评标细则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包括: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版中“附件二 评标细则”内容较为简单,具体如下:
“评标细则由招标人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主要包括: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分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印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水建管〔2007〕165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监理市场秩序,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法、科学、有序,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健康发展,现印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指导性文件,适用于通过招标选择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承担单位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时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二、《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