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开往另一防火分区的出口可作第二安全出口?
ccs-888
ccs-888 Lv.2
2005年08月09日 12:06:10
只看楼主

近来与同事之间经常讨论一些琐碎而又经常碰到的问题,本人将陆续发表?请大家热烈讨论,谢谢!

近来与同事之间经常讨论一些琐碎而又经常碰到的问题,本人将陆续发表?请大家热烈讨论,谢谢!

免费打赏
xmzcd
2005年08月14日 11:09:36
2楼
去看看消防的规范啊,应该是有的,谢谢!知道吗?
回复
cadk
2006年10月24日 12:40:27
3楼
这个问题我也想知道。
回复
icewater1978
2006年10月24日 16:39:09
4楼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修订版)
第5.3.6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回复
icewater1978
2006年10月24日 16:40:30
5楼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2001修订版)
第5.3.6条 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面积不超过50m2,且人数不超过10人时可设1个。

  当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有2个或2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人数不超过30人且建筑面积不大于5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其垂直金属梯可作为第二安全出口。
回复

相关推荐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