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防火分区不同防烟分区是否可以采用不同的排烟方式,这一点似乎在各种规范条文里面没有准确规定,所以往往会碰到一些实际的工程,被一些建筑问到是否可以考虑不同的排烟方式,所以请大家讨论一下,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同一防火分区不同防烟分区是否可以采用不同的排烟方式,这一点似乎在各种规范条文里面没有准确规定,所以往往会碰到一些实际的工程,被一些建筑问到是否可以考虑不同的排烟方式,所以请大家讨论一下,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2楼
同一防火分区内,只允许有同一种排烟方式,也就是说不能一个防烟分区才用机械,另一个防烟分区采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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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同意楼上意见,因为如果一个防火分区内一部分做机械排烟,另一部分自然排烟口就会成为自然补风口,失去其自然排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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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那些说一部分机械排烟,另一部分自然排烟失去作用的都是想象,规范没有这方面的条文。
那么多防烟分区,着火了你也只能保证1~2个防烟分区排烟,其它的用不着保证。再说了,你划分500方一个防烟分区满足规范,划分250方也满足规范,那么划分250方时不是更保证不了500方以外的排烟?
我们考虑一点着火,不要考虑两点着火。
只不过现在“两种排烟方式不能同存”已经成为某些图审人员的“框框”了,所以能不惹他们就尽可能不惹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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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可以存在。
因为一般只有一个着火点,在自然排烟区域着火时不用开排烟风机,在机械排烟区域着火时开排烟风机。
就算都设置机械排烟,也不能打开所有排烟口一起排烟。
当然要确保自然排烟安全可靠,能否形成有效自然对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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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上海市的地方消防规范有相应的规定:同一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方式,但防火分区分区没有界定。
我的理解是如果同一防火分区的不同防烟分区,如果采用墙或门完全分隔,这样不同防烟分区可以考虑采用不同排烟形式。而如果仅是通过梁、挡烟垂壁等,由于防烟分区空间仍然相通,排烟会户型影响,应考虑采用用一种排烟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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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消防审查的是老大啊,大多时候,做两种排烟方式过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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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我现在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想搞成一个防火分区内划分不同防烟分区采用不同的排烟方式,但担心审查过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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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其实规范的宗旨就是5楼的意思,但是我们一般还是按照6楼来做。
其实就有一个问题:规范是考虑一次一个火点,考虑用墙分割的房间之间的火灾蔓延速度和概率情况,这是正确的。
但是对于用挡烟垂壁划分的防烟分区,在这种情况下,火灾蔓延速度还是有可能很快的。这时排烟系统如何设置,还值得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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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也遇到这个问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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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8.4 机械排烟
同一个防烟分区应采用同一种排烟方式
不同防烟分区可以采用不同的排烟方式
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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