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和办公楼梯是否可以合用?
lenovo_china
2005年07月19日 17:28:27
只看楼主

我在消防人网站上和大家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大家找不到很有说服力的规范,在这里我想请高手们讨论讨论这个问题:我的方案大致是:1~2层为商场,3~10为办公,11~18为单元式住宅,商场部分单独设楼梯,办公部分设了一部主疏散楼梯,业主要求利用住宅部分的两部楼梯来满足办公的疏散要求,本人坚决不同意,因为该楼是综合楼,属于一类建筑,应按综合楼的规范执行,但找不到很有说服力的相关规范.

我在消防人网站上和大家讨论过这个问题,但大家找不到很有说服力的规范,在这里我想请高手们讨论讨论这个问题:
我的方案大致是:1~2层为商场,3~10为办公,11~18为单元式住宅,商场部分单独设楼梯,办公部分设了一部主疏散楼梯,业主要求利用住宅部分的两部楼梯来满足办公的疏散要求,本人坚决不同意,因为该楼是综合楼,属于一类建筑,应按综合楼的规范执行,但找不到很有说服力的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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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zhq
2006年10月26日 15:09:57
32楼
可以合用,只要满足疏散宽度即可。你想,如果都单设,那末下层的交通空间占用太大,上层这么多的楼梯在下层又不能用,也不符合火灾时逃生的原理呀--安全口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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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gangli12345
2006年10月26日 17:09:09
33楼
这个问题还用讨论吗?根本不能合用!!!!!自己仔细阅读一下规范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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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r8686150
2006年10月28日 00:30:13
34楼
比较支持18楼的见解;个人以为平时不能合用,疏散时应当能够共享才好;要知道规范的精神是以最快的速度把人员疏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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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skypeking_668
2006年10月28日 10:08:13
35楼
应该是住宅单设楼梯。
第一,《住宅建筑规范 GB 50386—2005》全部为强规。
5.2.4 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应分开布置。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5.2.4 (条文说明)本条根据国家标准《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2003年版)第4.5.4条、第4.2.3条制定,提出住宅建筑出入口的设置及安全措施要求。
为了解决使用功能完全不同的用房在一起时产生的人流交叉干扰的矛盾,保证防火安全疏散,要求住宅与附建公共用房的出入口分开布置。分别设置出入口将造成建筑面积分摊量增加,这是正常情况,应在工程设计前期全面衡量,不可因此降低安全要求。
第二,“高规”6.1.3A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6.1.3A 本条是新增条文。
商住楼一般上部是住宅,下部是商业场所。由于商业场所火灾危险性较大,如果住宅和商店共用楼梯,一旦下部商店发生火灾,就会直接影响住宅内人员的安全疏散。为此,本条做出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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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jianonline
2006年12月15日 10:58:44
36楼
应该不可以合用,因为在设计中住宅和办公楼功能的不同,设计要求也不一样,功能和要求都不一样,人流也可能会混流,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不宜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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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h_0512
2006年12月22日 20:50:13
37楼
支持第37楼的观点,既然规范明确了,那么,也就没什么商量余地了,因为,规范是建筑设计必须满足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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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hhhl12
2006年12月22日 23:44:43
38楼
当然不能合用,使用功能不同,应该就不能公用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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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t361
2007年01月06日 17:55:25
39楼
这个问题b不 用讨论的,绝对
不能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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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ua168
2007年01月06日 17:59:59
40楼
肯定不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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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jzy007
2007年01月06日 22:49:32
41楼
住宅和办公楼梯不能合用,商场和办公可以合用,我们刚做了个高层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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