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做一个小区的沿街二层商铺,该商铺长约110米,且每层面积均不超过3000m2,但其与1#、2#楼局部连接(但内部是完全隔开的),见附图,那么该商铺到底需不需设自喷管道呢?
我现在做一个小区的沿街二层商铺,该商铺长约110米,且每层面积均不超过3000m2,但其与1#、2#楼局部连接(但内部是完全隔开的),见附图,那么该商铺到底需不需设自喷管道呢?
2楼
可以不设!
回复
3楼
自己看看技术措施吧啊
回复
4楼
我和你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根据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我做了自喷,这种商铺
开发商都不做吊顶,太难布置了。
回复
5楼
不用
回复
6楼
像你这种独立分开的直接不用做喷淋,做消火栓很好了
回复
7楼
不用做
回复
8楼
不用设
回复
9楼
请教一下,“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有这本规范吗,哪个地方的呢?
在上海,消防局的确要求做简易自喷。。
回复
10楼
谢谢各位,我最终没设自喷,审图也没有提出问题。但甲方为了提高档次,还是让我加。没办法。
回复
11楼
可以不设,但必须设消火栓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