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
悠闲居士
2009年08月03日 10:54:25
只看楼主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4〕23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部研究制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现发布实施。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文件
国土资发〔2004〕232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加强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管理,促进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部研究制定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控制指标》),现发布实施。
一、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控制指标》与相关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从严控制供地。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工艺流程、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控制指标》的,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时应提供有关论证材料,确属合理的,方可通过预审或批准用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供地法律文书报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二、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供应土地时,必须依据《控制指标》的规定,在土地使用合同或《划拨用地决定书》等供地法律文书中明确约定投资强度、容积率等控制性指标要求及违约责任。不能履行约定条件的用地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积极探索在招商引资、促进工业化进程中集约用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总结典型,加大宣传推广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和规范实施《控制指标》的程序与办法。要加强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的评价与分析,大力推进工业用地集约利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本地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并报部备案。
四、部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技术进步、集约用地要求和《控制指标》的实施情况,适时修订《控制指标》。
二○○四年十一月一日




各项指标详见附件

[ 本帖最后由 wych0112 于 2009-8-3 1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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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shlu3
2010年03月12日 16:26:11
22楼
太好啦,终于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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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w22
2010年03月21日 15:46:17
23楼
谢谢楼主的无私奉献,很好的图纸,很详细,很值得我们新人学习,再次感谢楼主的无私奉献,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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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ofang
2010年04月18日 23:51:44
24楼
谢谢楼主的无私奉献,挺好的资料,值得大家借鉴学习,谢谢啊,望楼主再接再厉,争取上传更好的资料,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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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_shushu
2010年04月27日 16:53:47
25楼
请问现在还在用这个指标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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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gklrs
2010年05月24日 14:46:48
26楼
很好的资料,让我学到不少,谢谢了,望下次有更好的资料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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