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广州原金派泓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vipzch
vipzch Lv.2
2009年08月01日 10:56:54
来自于闲聊茶吧
只看楼主

本人(曾琛)原为该公司服务8月有余,于今年5月离职位;工作期间无金无险无合同.因此法律意义上并不曾属于该公司员工.公司法人吴XX,经理阮XX,公司结构简单,总人数不超过7人.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北路663号 机械研究所院内 电话:(网络查询)现在本人声明该公司不得以本人任何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大金空调培训等),参与任何项目投标!

本人(曾琛)原为该公司服务8月有余,于今年5月离职位;工作期间无金无险无合同.因此法律意义上并不曾属于该公司员工.
公司法人吴XX,经理阮XX,公司结构简单,总人数不超过7人.
公司地址:广州天河北路663号 机械研究所院内
电话:(网络查询)
现在本人声明该公司不得以本人任何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大金空调培训等),参与任何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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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zch
2009年08月01日 17:23:20
3楼
连电子扫描件都不给,很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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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_d_p
2009年08月03日 15:47:13
4楼
楼主在一个单位里无金无险无合同地工作了8个月有余?

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可以考虑申请劳动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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