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的通知 注工[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适应勘察设计行业工程建设的发展,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基础考试专家组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关于公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的通知
注工[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总后基建营房部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
为适应勘察设计行业工程建设的发展,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组织基础考试专家组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经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审定,现予以公布。
附件:《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共基础考试大纲》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九日
原文: http://www.sepa.gov.cn/tech/hbgcs/200904/t20090428_150941.htm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各专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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