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注工发【2009】3号各区县(自治县)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9〕5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注工发【2009】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设委员会,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中央在渝单位人事(干部)处,各勘察设计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9〕5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5日─7月2日(工作时间)
二、考试时间
9月19日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9月20日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