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水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我记得《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第8.1.4提到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管道系统合并。但是最近经常碰到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将这两个系统分离设置的要求!请问:现在有将这两个系统强制分离的规范要求吗?谢谢!
请问,各位水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我记得《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第8.1.4提到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管道系统合并。但是最近经常碰到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将这两个系统分离设置的要求!请问:现在有将这两个系统强制分离的规范要求吗?谢谢!
2楼
一些当地的水务公司也要求分离设置,不知道这么干有没有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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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没有吧,在重庆室外消防与生产生活经常合用,有些地方如广东则很少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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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一般情况下一个小区或厂区如果生产生活水量大于消防流量,压力要求满足需要是可以的,我们设计的室外供水管网一般都是生活和消防合在一起,因为室外消防只要市政管网达到10米水柱要求就可以采用低压系统,而室内消防系统是绝对与生活系统分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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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一般情况下一个小区或厂区如果生产生活水量大于消防流量,压力要求满足需要是可以的,我们设计的室外供水管网一般都是生活和消防合在一起,因为室外消防只要市政管网达到10米水柱要求就可以采用低压系统,而室内消防系统是绝对与生活系统分开的。"
我来补充点:当市政压力不能满足1KG压力或室消防水池保护半径大于150米,应设室外消火栓泵,这样就产生了独立的室外消防管网,在这中情况要分开.
这是"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将这两个系统分离设置"的原由,可能也是你头疼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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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那是因为,消防与生活给水收费不同的原因,我们这连屋顶消防水箱的水也要用消防管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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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楼上的兄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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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楼主碰到的工程都是无消防水池吗?消防水池容量依据为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从这点看,如果有消防水池的建筑,室外给水与消防给水是可以共管的(除非市政压力太不足,单设室外消防系统,且与室外消火栓泵连接,灾时,由室外消火栓泵自消防水池引水),但要有两路市政供水,可以一路为生活(生产)及室外消火栓,另一路进消防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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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ytliangyantao 于 2009-6-11 21: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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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没有必要分开,因为都要接市政自来水,分与不分没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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