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有这么两条规定“第4.2.1条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第4.2.2条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我想先谈一下我的理解还请大家指正个人理解两方面:1:现在的引下线多采用结构柱的钢筋做为引下线,这是目前流行的做法
“第4.2.1条 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第4.2.2条 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
我想先谈一下我的理解
还请大家指正
个人理解两方面:
1:现在的引下线多采用结构柱的钢筋做为引下线,这是目前流行的做法
2:如采用自己敷设引下线,则应优先采用明铺,明铺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 但是如果采用暗铺,为了检修方便,则要适当提高引下线的截面满足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个人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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