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第3.1.4条: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除本规范有具体规定外,对乙、丙、丁类建筑可不进行地震作用计算,但第7.1.10条说: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六章的有关要求;此时,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8度可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但第六章并没有关于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条文,只有框支剪力墙的条文,请问6度区底框要不要进行抗震计算,大家怎么理解这两条?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支剪力墙结构有什么区别?
但第7.1.10条说: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六章的有关要求;此时,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抗震等级6,7,8度可分别按三、二、一级采用
但第六章并没有关于底部框架抗震墙的条文,只有框支剪力墙的条文,
请问6度区底框要不要进行抗震计算,大家怎么理解这两条?底部框架抗震墙结构和框支剪力墙结构有什么区别?
[ 本帖最后由 longyan801 于 2009-2-26 17:3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