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规2008第7.5.4规定的理解请教各位大侠,“民规2008中第7.5.4条说在三相四线(0.4/0.23KV)系统中电力系统选择四极开关的原则:第5点:在有总等电位联结的情况下,TN-S、TN-C-S系统一般不需要设四极开关。”对于这一点应该怎么理解?一般不需要设可以理解成可设可不设,那么设与不设之间有没有什么差别呢?还有在配电系统中单极开关与双极开关的选择的原则是什么?有谁知道,请赐教!
请教各位大侠,“民规2008中第7.5.4条说在三相四线(0.4/0.23KV)系统中电力系统选择四极开关的原则:
第5点:在有总等电位联结的情况下,TN-S、TN-C-S系统一般不需要设四极开关。”对于这一点应该怎么理解?一般不需要设可以理解成可设可不设,那么设与不设之间有没有什么差别呢?还有在配电系统中单极开关与双极开关的选择的原则是什么?有谁知道,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