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ahkcsj.com.cn/news/showart.asp?id=139 注工[2009]1号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后,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即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请接通知后,按附件2要求申办资格证书。附件:1、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省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rar
注工[2009]1号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省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于后,请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专业考试合格人员即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请接通知后,按附件2要求申办资格证书。
附件:1、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安徽省合格人员名单附件1.rar
2、资格证书申办要求
二OO九年二月二日
抄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
抄送:中央驻皖勘察设计单位
附件2
资格证书申办要求
根据人事部有关文件要求,已通过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取得相应执业注册资格者应办理资格证书,申办要求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后),报考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于2009年 3月10日前报安徽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4661750)
申请人聘用单位应与报考单位一致,如不相符,应出具人事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
1、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照片);
2、准考证、身份证件复印件;
3、考试合格通知;
4、近期1吋免冠照片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