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规定二类以上的公建走廊需设喷淋系统,假如有这样一类建筑:地下一~三层为商业、上部为住宅(或称为公寓,即房间比较多,有一定长度的内走廊),按消防分类,商住楼应属于公建,在这种情况下,住宅部分的走廊需不需要设喷淋呢?如果要设的话是否有点浪费呢?请同行指正。谢谢!
《高规》规定二类以上的公建走廊需设喷淋系统,假如有这样一类建筑:地下一~三层为商业、上部为住宅(或称为公寓,即房间比较多,有一定长度的内走廊),按消防分类,商住楼应属于公建,在这种情况下,住宅部分的走廊需不需要设喷淋呢?如果要设的话是否有点浪费呢?请同行指正。谢谢!
2楼
不好意思,刚才表述有误,应为“地面以上一~三层为商业(无地下室)”,总共十五层。
《高规》规定二类以上的公建中走廊需设喷淋系统,假如这样一种建筑:地上一~三层为商业、三层以上为住宅(或称为公寓,即房间比较多,有一定长度的内走廊),按消防分类,商住楼应属于公建,在这种情况下,住宅部分的走廊需不需要设喷淋呢?如果要设的话是否有点浪费呢?请同行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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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种情况最好跟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一般商住楼上部是住宅的话不做,除非消防批文要求做。公寓的话可以考虑走道做。没有把握可以在初步设计阶段先不做,等消防局出文需要做的时候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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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感谢3楼兄弟的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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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我碰到这样的建筑,住宅部份是加了喷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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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共十五层,属二类商住楼,除一~三层商业外,不用做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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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非常感谢大家的讨论,学到不少知识,希望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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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如果定性为公寓或者商住楼的话属于公共建筑,一类二类划分是按建筑高度来划定:大于50米一类,小于等于50米二类。
公寓的所有部位(包括户内)均应该设置喷淋系统的,如果定性为二类商住楼则商业部分设置喷淋,一类商住楼商业和住宅的走廊部分设置,消防设置没有什么浪费的说法,应该改变这种观点,应该设置的话就不浪费,不应该设置而设置了才是浪费.
你的建筑应该属于综合楼,商住楼为底部商业上部住宅的建筑,而公寓为非住宅类居住建筑(06版低规),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商业为两种功能的建筑应为综合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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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hellp 于 2009-1-31 12: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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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我见过一个这样的项目 一个很强的老专家做的 3层以上为住宅的走道设置了喷淋: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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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意9楼的观点 你的概念有些错误 没有所谓的住宅(或者称为公寓) 住宅不等于公寓 公寓是不能按照住宅设计的
至于你提到的这类项目 如果是单元式住宅的话 08年之前的是走道内设置喷淋 但是09年一月份我和郑州当地消防大队专家交流意见 他们说单元式住宅走道可以不设 但是通廊式住宅 若最远端户门距消防通道距离超过20m 需设置喷淋
若你的项目定义为 公寓 建议走廊和户内 都设置喷淋 设计要以安全为第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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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好像有规范规定住宅有大于200平米的走廊做喷淋,不过一般做简易喷淋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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