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头一个项目(上海),地下5层,柱网9mx9m,全逆作法施工,地下3~5层为地下车库,为节省层高采用无梁楼盖。设计图纸配筋过大,设计院解释逆作法柱间差异沉降产生了附加弯矩引起配筋偏大。规范相关规定如下:1。桩基规范(JGJ94-??)5.5.4规定,对于框架结构各类建筑相邻柱(墙)基的沉降差允许值为0.002L0,即18mm2。该条同样规定,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沉降差允许值为0.005L0,即45mm
高采用无梁楼盖。设计图纸配筋过大,设计院解释逆作法柱间差异沉降产生了附加弯矩引起配筋偏大
。规范相关规定如下:
1。桩基规范(JGJ94-??)5.5.4规定,对于框架结构各类建筑相邻柱(墙)基的沉降差允许值为0.002L0,即18mm
2。该条同样规定,当基础不均匀沉降时不产生附加应力的结构沉降差允许值为0.005L0,即45mm
3。上海市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J-61-97)8.2.9规定,竖向立柱的沉降,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受力和变形要求。在主体
结构底板施工之前,立柱桩简,以及立柱桩与基坑围护墙之间的差异沉降不宜大于20mm,且不宜大于1/400柱距。
其中,第二点非常明确(?)只要沉降差<0.005L0,就可以认为,上部结构计算时就可以不考虑把附加内力(?),该
条要求较松,1、3点要求较严。
个人理解,只要满足第二点,上部结构设计时就可以不考虑基础沉降差的影响,而1、3点则根据不同结构形式、施工方法
要求更加严格。
设计院可以考虑施工因素在实际配筋时适当加强,因考虑沉降差引起的附加弯矩造成的配筋偏大似乎比较浪费。
以上个人观点,请个人发表看法,互相交流。
刚从万方下载了如下文章(花了3元),与需要的兄弟分享。。。
[ 本帖最后由 huanghehuanghe 于 2008-11-14 12: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