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地下室汽车库分为两个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各设防排烟系统。如果我设一个双电源总箱,分若干个回路至每个分区的各个防排烟电机控制箱,这样子配电可不可以
急:地下室汽车库分为两个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各设防排烟系统。如果我设一个双电源总箱,分若干个回路至每个分区的各个防排烟电机控制箱,这样子配电可不可以
2楼
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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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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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回楼上,有具体的规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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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高规9。1。3条或者民规24。9。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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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按高规来讲,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只提到"宜",不是"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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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但是高规9。1。3条似乎是“强条”。
我觉得现在的“擦边球”设计越来越多,越演越甚:前天的消防设备,基本都是最末端设置切换箱;昨天已改为最后一级为控制箱,而切换箱已退到倒数第二的位置;到今天,切换箱竟然还想退到别的防火分区里设置;估计到明天,就全部退到变电所里切换得了~~~
何必总想钻规范的空子呢?何况审图人和消防局的人还在后来虎视眈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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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所以,都是规范本身的不清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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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一般的配电支线可以穿越防火分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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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同一防火分区只设一个双电源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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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规范中的“宜”是指没有特殊情况就这么办。高规的9.1.3条的条文解释说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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