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本人有一在建工程,由于土建部分分为六个标段,建设单位请了两家监理公司监管,而电力招标的时候,只有一个监理公司在办理招投标事宜,中标后一个电力工程却归两家监理单位管,报资料时都得送两份,请两个公司的监理签字,好麻烦,不知道这合乎规定不?工程造价也不大,标底1千万不到。请发表您的看法。
如题,本人有一在建工程,由于土建部分分为六个标段,建设单位请了两家监理公司监管,而电力招标的时候,只有一个监理公司在办理招投标事宜,中标后一个电力工程却归两家监理单位管,报资料时都得送两份,请两个公司的监理签字,好麻烦,不知道这合乎规定不?工程造价也不大,标底1千万不到。请发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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