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范(DBJ/T 15-46-2005) 9.2.3 中要求,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中的当仅有少量剪力墙竖向不连续的时候,可仅加大水平力转换路径范围内的板厚,.......并提高转换结构的抗震等级!我想麻烦问下,为什么只有框架-剪力墙和筒体结构适用,而没有提到剪力墙结构? 关心这条的原因是,在做一个纯剪力墙结构住宅的时候,有少量的剪力墙需要在二层转换(大概3片墙),为此,我们单位需要讲整个建筑定义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我想麻烦问下,为什么只有框架-剪力墙和筒体结构适用,而没有提到剪力墙结构?
关心这条的原因是,在做一个纯剪力墙结构住宅的时候,有少量的剪力墙需要在二层转换(大概3片墙),为此,我们单位需要讲整个建筑定义为框支剪力墙结构~
原先我没有考虑这个问题,觉得这么少的转换,可以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