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考题案例4答案是否有误
caoyue0816
caoyue0816 Lv.2
2008年07月18日 10: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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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延误为47天.(0.5分)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32天。可我怎么算实际工期应为52天,求助高手

 该工程的实际工期延误为47天.(0.5分)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32天。可我怎么算实际工期应为52天,求助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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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1日 09:21:41
12楼
工期延误当然是相对于原来的工期__7.28之前,在甲方责任和已方责任共同作用下的延误就是实际延误,就是最终完工时间(正常)减去原计划(7.28之前)时间,因些实际延误包括工程量增的延误,因工程量增加的延误是甲方责任,新增延误,不管发生在哪个部位都应全部计入,按你的意思和标准答案,也是计入实际延误的,因为47天是从7.28开始计算的,按你的意思,若新增工程量从7.28__9.12(假设)的延误工期也是47天,若新增工程量从7.28___需要3000天的工作量(其它条件不变),那么实际延误是47天还是3000天,还是其它答案呢.
工期延误不就是完工推迟吗?41天责任有重复,但计算没重复,没有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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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1日 09:26:11
13楼
“‘设计变更后新增一项工程于7月28日至8月7日施工’也就是说7.28__8.2这6天(停电之前)还是做了工的,不是你说的这47天都没做事.按你的说法,这几天是做了事的,那么就不应该算延误,可你也算了,这不矛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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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1日 09:40:18
14楼
不要觉得标准答案就是对的,再如07年案例考题1中问题2:"2.编制花岗石墙面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答案中给出了两个答案,严格来说(按计控教材)应该只有一个:如有甲供材料在编制综合单价表时,应扣除甲供材料费,但应考虑其结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教材),而给出的答案2却包括了材料费,这就是考试(按教材)和实际工作的出入,因为实际工作中有可能就是这样做的,出题人也是有这样的经历的.像针对这个问题,何增勤教授一再强调不能计入甲供材料费,可题和答案不是他出的,如果是他出的,那提供第二个答案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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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1日 09:59:01
15楼
再来分析:实际延误47天,也就是说不管是谁的责任而共同造成的延误,而造成了延误就肯定最终要考虑索赔,也就是区分是谁的责任,现只考虑工期责任索赔:实际延误47天,这47天最终也只能由甲乙双方承担,甲方责任(或甲方应当承担)延误32天那么剩的47-32=15天呢,那当然就是乙方应当承担的延误责任了,不防题中再增加一问:乙方所造成的延误多少天?总延误47天,甲方承担了32天,已方当然是15天了,再看题中的条件:"由于承包入原因,原计划于8月5日晨到场的施工机械直到8月26日晨才到场"。8.5停电属甲方责任,因些8.6__8.25共计20天当然属乙方责任延误(些区间也无与其它事件交叉),20天不等于15天,这不又矛盾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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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1日 13:40:47
16楼
可批准的工期延长32天是怎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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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zl10000
2008年07月21日 18:30:26
17楼
这个题确实是比较烦的,我是按照天津理工的2008指南P232页试题五的思路做的,算出来批准延误工期为29天,因为停电与新增加工程量拖延时间重合,没减停电的3天.这种索赔题最烦了,还请高手指点迷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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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zl10000
2008年07月21日 18:48:13
18楼
2008环球网校题目点评:招投标部分还算是比较典型的题目,主要强调了招标人的权力。后半部分的工期索赔虽然考的是“交叉重叠”的时间的责任划分,但是描述有些混乱,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造成考生难以形成思路,将索赔事件弄混。另外,描述上也存在一定的可探讨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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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eqinjian
2008年07月22日 01:00:08
19楼

:)
应批准的工期延长为32天怎么算的?
简单的方法:
1、由于发包入原因新增工作量,其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工期总是要补偿的;
2、凡出现责任的时间段,谁的责任在前算谁的,在其发生作业期间其他原因不承担责任;
3、两种情况分开算,索赔工期是两种情况之和。
本题:
1、新增工程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工期总是要补偿的。给出7月28日至8月7日仅用于说明是11天的工程量,这补偿工期就是11天。跟那天干完的没关系,实际上并非8月7日干完的,因为8月3日就停电了。
2、其他的按时间顺下来:
8月3日至8月5日停电属甲方责任补3天;
8月5日到8月25日施工机械延误属承包商责任。但因停电原因在前,8月5日仍算甲方责任,承包商责任从8月6日算起,算到8月25日,天数也不数了,反正不赔;
8月24日至8月28日特大暴雨,同理甲方责任从26日算起,到28日计3天;
8月27日至9月12日图纸延误因停工。因暴雨已算到了28日,图纸原因则从8月29日至9月12日算15天。
索赔工期=11+3+3+15=3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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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czl10000
2008年07月22日 05:25:29
20楼
楼上的第一点说的对,也是本题的关键点,即题目给出的7月28日至8月7日仅用于说明是11天的工程量,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增加工程量到8月10日完成,则8月5日到8月25日施工机械延误,在8月5日到8月10日期间属于甲方初始延误,承包商责任应从8月11日算起,算到8月25日不赔;则索赔工期应为11+3+3+15=3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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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oyue0816
2008年07月22日 08:27:28
21楼
前两楼正好支持了我的观点,我也认为32天是正确的,也和你的分析是一样的,但你没回答我另一个问题,乙方责任工期(不可索赔工期)为多少天?,是15天,还是20天?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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