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14日至17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注建[2004]12号)文件精神,2005年度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14日至17日、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为做好我市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05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通过“网上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三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2005年2月6日至2005年3月3日17时前。
(二)“专业资格审查”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17时前。
(三)“专业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振华路建艺大厦305室(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报名确认”时间:2005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4日。
(五)“报名确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市考试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3776655。
(六)报考条件见附件2、3
(七)报名、资格审核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级别
日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一级
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设计
13:30-15:30(2.0小时)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16:00-18:00(2.0小时)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5月15日
8:00-11:30(3.5小时)
场地设计(作图题)
13:30-17:30(4.0小时)
建筑结构
5月16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材料与构造
12:30-18:30(6.0小时)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5月17日
8:00-10:30(2.5小时)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12:30-17:30(5.0小时)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二级
5月14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13:30-16:30(3.0小时)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5月15日
8:00-11:30(3.5小时)
*建筑结构与设备
12:30-18:30(6.0小时)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注:带“*”号的五个考试科目在总的考试时间里的顺序与往年相比有变化。
说明:根据已修订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大纲,从2003年起,对考试科目调整如下:
1、原科目“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知识题)”现合并为“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一个科目。原第一科目“设计前期工作”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46—90题;原第二科目“场地设计(知识题)”通过的考生,仅需考第1—45题;未通过的“设计前期工作”和“场地设计(知识题)”考生,需考“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第1—90题。
2、原科目“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拆分成“建筑方案设计”与“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凡未报考或未通过原科目“建筑设计与表达(作图题)”的考生,都需报考“建筑方案设计”与“建筑技术设计”两个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五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五年(次)。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两年(次)滚动有效,即每个考试科目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次)。未举行全国考试的年度不计入滚动的有效期,即按举办全国考试的实际次数计算成绩有效期。
成绩滚动期限的计算,以1999年开始参加考试为例,其1999年考试科目合格的成绩截止2004年考试结束日前有效(2002年度末举行考试);这部分考生在2004年考试日结束后,仍有部分科目未合格,在2005年需继续参加考试的,则应在2005年报名参加经考试未合格科目和1999年考试合格但有效期已过科目的考试。
作图题草图纸由考场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批准的收费标准,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务费《知识题》每科70元,《作图题》每科130元。
(二)具体考务工作由市考试指导中心组织。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