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如何处理?
温文尔雅的蜡烛
2024年12月12日 13: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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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澜晨讲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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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澜晨讲造价

条文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2 .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 14 天内,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条文规范

工程项目案例分析

从上述条文规范和案例分析可以看出,在固定价结算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时,工程价款的调整需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首先应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工程价款调整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变更部分予以结算,无法参照合同约定结算的,可以参照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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