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造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定额人工费的动态调整是我省落实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实现计价依据动态管理的重要举措。 为满足2024版 计价定额 人工费的市场化改革需要,建立我省以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动态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
一、定额人工费表现形式和调整原则
建设工程定额 人工费以费用形式表示,不体现工日单价和工日消耗量,通过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动态调整。
二、人工成本综合指数测算原理
收集测算各专业工程中的各工种人工费占该专业工程总人工费权重及各专业工程在整个建筑业所占的权重,得到各工种的综合权重,通过定期采集各工种市场单价,经加权计算得到每期人工成本综合指数。
三、工作职责和发布频次
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统筹全省定额人工费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发布一次人工成本综合指数。 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负责本地人工费动态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发布一次当地人工成本综合指数。 当市场波动幅度较大时,可适当增加发布频次。 各市州应于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发布后5日内将发布情况报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备案。
四、人工成本综合指数应用说明
五、其他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与2024版计价定额配套使用。 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湖北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 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