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通知
兴奋的香烟
2024年08月12日 13: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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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4年度南通 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 (副高)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1      


现将2024年度南通 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 (副高)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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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 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 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的规定执行。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2.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3.具备大学本科学位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申报高级职称。

(苏职称〔2021〕5号)  

 

(二)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 称(副高)评审应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doc 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建设工程高级职称(副高)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 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 ).pdf 规定执行。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授权建立“绿色通道”原则,对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结合《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有关条款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并由2名以上本领域相近专业具备 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 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 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五)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 间为2024年3月31日。


(六)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 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 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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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本年度我市建设工程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原件审核、无纸化评审的方式。申报人提供 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 3份及《申报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


网上申报时间: 5月11日 — 7月31日

职称办初审时间:8月1日 — 8月31 日。

各县(市、区)职称办于9月3日 — 9月6日将材料报送市 职称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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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表》 一 式3份


2.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


3. 项目业绩材料。


4.论文、论著。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 必须原件扫描上传。


6.《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原则上需提供任现职后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材 料,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24学时。


注:业绩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一个业绩一 个文档),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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