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应配备专职网格员!
深爱臭豆腐
2024年06月04日 14:14:27
来自于时事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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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强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要求: 按照一定空间内若干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进行网格划分 , 每个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 。


日前,苏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强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的通知》。要求:

  • 按照一定空间内若干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进行网格划分 每个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

  • 网格长负责抽查网格内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对 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处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投诉、举报; 网格员每周应对网格内负责的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原文如下: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县级市(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六化”工作要求,全面压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全市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分工,全面规范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行为,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治理对象

按规定无需办理或无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小型(临时)工程

具体包括:

1.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简称“限额以下”,下同)的 小型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改造、修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

2.限额以下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水利、道路交通、城市管理、工信、发改、市场监管、商务、民宗、民政等其他行业建设工程;

3.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

4.其他小型(临时)建设工程。

三、工作任务

(一)构建网格化监管工作体系

各镇(街道、办事处)根据行政区划和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分布情况、合理划分村、社区监管网格,做到全覆盖、无盲区。网格长由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配备专职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监控。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

1.各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备案手续后,应督促项目所在村、社区网格长结合辖区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现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方案, 按照一定空间内若干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进行网格划分,每个网格明确专职网格员

2.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主要出入口设置网格化监管信息公示牌(附件1),将工程所处的网格、基本信息、网格长与网格员信息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告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社会知晓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3.网格长负责抽查网格内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各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对 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处理与安全文明施工有关的投诉、举报; 网格员每周应对网格内负责的工程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4.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指导、督促网格的日常监管工作,做好网格监管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每月应对所辖网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核查网格是否按照规定频次对监管工程进行现场检查、监管资料是否完善、文明施工与扬尘治理是否到位等。

5.各地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在日常安全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中,应对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机制的建立、定期上报的网格化监管信息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对发现未准确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的要 及时纠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专委会在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压实压细工作职责,各县级市(区)网格长、网格员均需以书面形式予以确定,确保网格化监管工作按期落地实施。

(二)推进日常监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做到辖区内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底数清、情况明,监管全覆盖,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将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与日常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强化协调联动,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工作效能。

(三)强化责任落实。网格长对本网格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第一责任,网格员承担本网格的具体监管责任。

(四)开展排查摸底。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六化”工作要求,立即推进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工作, 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同步建立网格内在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信息库,确保全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严格信息上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网格内监管项目信息登记及定期逐级汇总上报工作。各县级市(区)应于5月31日前,将《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长网格员信息表》(附件2)报送当地专委会办公室(设在当地住建部门),各地专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专委会办公室。从二季度起,每季度末月的30日前上报当季《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季度汇总表》(附件3)。每次上报均需上报书面板及电子版(Excel格式)。

附件:

1.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公示牌.doc  

2.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网格长网格员信息表.doc  

3.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网格化监管季度汇总表.doc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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