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定位与目的 1. 定位 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委托审计的方式不同定位也不同,可以是内部审计,也可以是第三方审计,对于国家重点建设过程会直接安排国家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委托审计的方式不同定位也不同,可以是内部审计,也可以是第三方审计,对于国家重点建设过程会直接安排国家审计。
委托本单位审计部门、建设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计属于内部审计;
上级单位、本单位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下属子分公司、项目单位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审计、审核,属于第三方中介审计;
像跨世纪的三峡工程、青藏铁路、南水北调,和当今的川藏铁路等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审计署会直接安排审计团队全过程跟踪审计。
1 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审查、发现建设单位、相关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流程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有效性,各方内控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按约定履行合同;
2 通过全过程跟踪审计,切实提高建设项目相关各方的管理水平、管理能力,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持续改进和完善参建各方管理体系,推动管控提升,强化风险管理。
3 通过对参建各方的监督检查,确保各方管理不偏位,减少工作疏漏,促进各方信息交流和沟通顺畅。
通常情况下,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对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4 对投资项目工程管理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5 对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6 对投资项目变更、洽商、索赔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审计意见;
7 对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出具项目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或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对于审计机构来说,一项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四个阶段:入围洽谈阶段—前期准备阶段—现场实施阶段—分析评估阶段。其中大量的工作在现场实施阶段,在此着重论述一下现场实施阶段的规范流程。
1. 每月初,提前一周通知委托人本次审计计划,包括审计单位、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审计时间,以及需要被审计各方提供的资料、文件;
2. 进驻建设项目,开始现场审计,发现被审计各方存在的问题;
3. 形成审计意见,提交项目单位确认、签字盖章,进入全过程跟踪审计档案;
4. 次月驻场跟踪审计时,对上月审计意见完成情况进行核查,形成闭环;
5. 每季度形成阶段性《审计情况报告》,报委托人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1.1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合法合规性、公正性、有效性;
1.4 招标过程审计:开标、评标、专家资格、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合规性、有效性;
2.1 合同各主体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2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主要条款与招标合同的一致性,新增专用条款的合理性,是否存在显失公平条款、霸王条款、重复条款和不相容条款;
3.1.1 项目管理内控体系建设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岗位履职情况;
3.1.2 现场管理情况。建设单位对工程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资金等各项管控记录;
3.1.3 建设项目资料管理情况。投资立项、规划、建设、施工、批复,以及往来文件管理;项目建设过程各项会议、检查督导、沟通协调等资料;工程款申请、审批、施工单位资金使用监管记录与资料;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情况;
3.2.1 监理单位内控体系建设情况。现场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职责设置情况、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人员资格资质情况、人员履职情况;
3.2.2 现场监督监理情况。包括:“三控、两管、一协调”执行落实情况;现场检查、监督情况,监理例会情况、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3.2.3 监理工作记录、技术资料管理情况。监理日志、检查记录、旁站记录、会议记录;工程技术资料的规范、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计量审核、变更洽商签证审核、工程款支付审核等造价、资金管理资料;
3.3.1 施工图纸质量问题审核。审核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存在明显图纸设计问题;审核图纸会审记录以及图纸会审落实情况;
3.3.2 设计单位内控体系管理情况,审核设计单位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以及人员履职情况,设计代表驻场情况;
3.3.3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情况。审核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洽商,了解形成设计变更、洽商的原因,是否有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失误、工程费用增加或损失,是否分析原因,进行追责;对于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洽商,设计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3.4.1 施工总包单位内控体系建立情况。总包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3.4.2 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包括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文明施工
3.4.2.1 施工进度管理情况。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节点进度计划,进度计划执行情况,保障进度措施,查看施工日志,对照计划检查是否存在进度延误,进度延误形成原因以及整改方案;
3.4.2.2 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审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管理措施、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查看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检验试验表单、检查验收记录等资料,施工现场检查实体工程质量,对明显的施工质量问题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4.2.3 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审核施工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情况,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施工方案;审核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情况以及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记录;现场查看安全工作,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对现场存在的明显安全问题和重大隐患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4.2.4 施工技术管理情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写与审批;审查施工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审查是否存在施工资料闭门造车和技术资料严重缺乏情况,对审查发现的技术资料严重失真、弄虚作假问题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4.2.4 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审核现场文明施工的组织管理情况,审查“废水、废弃、废固”管理防治方案、应急救援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对于施工现场存在的严重污染现象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4.2.5 分包单位管理情况。审核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劳务招标、专业分包招标、主要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资料,检查是否存在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审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与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对于施工总包单位明显存在的违规招标、违法分包、挂靠等情况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5.1 审核过程计量计价的流程是否规范,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审核、审批;
3.5.2 审核过程计量申报的分部分项与实际施工部位的一致性;
3.5.4 审核报审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包括清单特征描述、综合单价、取费标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计算错误、漏报、重复计量等情况
3.5.5 对每个月的工程计量计价形成审核审计意见;
3.6.1 审核变更、洽商、签证、索赔的真实性,审查发生原因、提出方以及各方的审核审批意见、签字、盖章情况;
3.6.2 审核变更、洽商、签证的文字内容与支持证据,包括工作联系单、签证单、图纸、影像、测量数据、计算书、合同依据等;
3.6.3 审核变更、洽商、签证的预算造价文件,包括特征描述、工程量、定额、综合单价、取费标准等是否准确;
3.6.4 审核岗位履职、工期、质量、安全管理等奖罚,审核施工方提出的工期、质量、窝工、不可抗力等索赔,审查奖罚与索赔、反索赔的合同依据和相关支持证据。
3.7.1 审核工程款申请、审核、批复、支付的工作流程。审查是否存在未批先付、拖延批复、已批未付和签字不全、日期错误、代人签字现象;
3.7.2 审核工程款财务管理情况。审查票据有效性、数字正确性,财务科目设置、建账是否符合要求;审查是否账账、账实相符;
3.7.3 审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情况,是否按照要求的工程款比例存入专用账户,是否按照要求支付农民工工资;
3.7.4 审核工程款专款专用情况。审查工程款使用计划、比例支付情况、项目各方工程款支付情况、资金流向;
3.7.5 审核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各类资金的管理、金额、期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项目建设期间财务资金的管理、使用、账目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并提出审计意见。
3.8.1 审核合同约定各方的人员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职情况,尤其是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是否人证合一,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审查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件、人员社保、现场考勤资料;
3.8.2 审核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工程款支付比例、时间等条款是否与现场实际一致;
3.8.3 审核项目建设各方,尤其是施工总包单位,在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履约情况;
3.8.4 审核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违约的责任认定、罚款等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
4.1 审核竣工验收资料。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单的文字内容、各方意见、签字盖章、日期等符合性、有效性,审查竣工图纸是否编制,竣工资料是否整理归档;
4.2 审核工程结算文件。审查合同约定结算条款,审查各方提供工程结算资料的完整性、时效性;
4.3 审核审计工程结算造价文件。按照结算审核审计的合同要求、有关规定进行结算审核审计;
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形成工程结算定案表和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1.1 把审计做成了咨询。在现场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往往在发现审计问题后,“好心”为被审计方提出整改建议、意见或具体做法,把第三方审计变成了被审计方的管理咨询;
1.2 审计工作过于深入,越俎代庖现象,出现“简单工作复杂化、复杂工作忙乱化”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个别审计人员过于认真、深入,界限不清晰,主动完成非审计约定工作。比如,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洽商,审计人员进行文字修改、核算工程量、套定额做预算等本属于监理、甲方的审核工作,模糊了审计的角度和界限;
1.3 审计方向出现偏差,比如工程管理过程中,继续以工作流程、招投标、合同管理作为审计重点,弱化了施工阶段工程管理审计审核;
1.4 审计对象没有重点,审计人员态度傲慢、蛮横。在工作中,有时会出现审计人员对审计对象没有重点,现场审计时对委托人各种检查、审查发现问题,由于对工程管理经验较少,对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的审计反而偏少,造成审计对象没有重点,甚至重点跑偏。个别审计人员,在审计时会认为自己是代表上级拿着“尚方宝剑”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从而态度傲慢、蛮横,让被审计单位甚至委托人不知所措,意见很大。
2.1 目前从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机构、人员,多数为审计部门或审计专业从业人员,合规、合法性方面和经营财务方面的审计经验很丰富,但是缺乏建设工程管理实施经验,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现场实施方面存在细节管理审计盲点;
2.2 随着国资委下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家对建设项目发承包中合规性要求更加严格。而传统的管理审计对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中可能的肢解发包、违法分包,缺少穿透审计,存在分包管理审计盲点;
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一项相对时间较长的审计工作,少则1、2年,多则3、5年甚至更长时间,因此审计过程中的信息管理与沟通尤为重要。
委托人是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合同甲方,在审计中,要随时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对审计过程发现的问题和形成的审计底稿、审计意见、审计建议,要与委托人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探讨,与委托人达成一致意见。
审计机构或审计组应与审计委托人的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汇报渠道,定期将阶段审计情况向上级单位、主管部门进行专题汇报或形成文字汇报材料,确保审计方案、审计进展、审计问题、审计意见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可以随时掌握。
全过程跟踪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要对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设备供方等各单位进行审计审核,因此需要随时就需要审计的制度、资料、过程的文件、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查,与被审计人员进行访谈、交流,因此需要在审计过程中随时进行信息管理与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