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 0 1
日前,湖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
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每月带班检查”制度。
带队对每个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 至少1次检查 , 总的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每月带班生产”制度 , 总的 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督促确保 项目经理和总监 持证率达到100% , 项目经理考勤率达到80% , 总监考勤率达到70% 。
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
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 。
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 。
对 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 、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 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 ,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者注:
按照资质标准对企业 注册人员 等内容进行核查 的相关规定如下:
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2023年9月15日起施行 。
注册建造师指标调整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 应当满足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的 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 。
各区县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工地。
落实 限期整改、暂停施工、亮灯通报、行政查处、联动惩戒分级惩处机制 。 对重点监管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符合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项目 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其它项目 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
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
编者注:
4月15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 提出:
“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 , 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 , 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依法依规 严肃追责问责 。
重点整治 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严厉打击 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现象 。
综合运用 “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 等方式 ,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严防无资质队伍和无上岗能力人员进入施工 。
对特长隧道、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总承包企业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有限空间作业三项基本制度。
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 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推动招标人加强中标后履约管理,形成有效震慑。
补充阅读:
目前,浙江已有多地出台文件, 明确每日考勤制度 。
4月,温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明确:
安全员每月线上考勤打卡率不低于70% , 工地在通道入口、起重设备、危大工程等部位 设置二维码 ,实 施危大工程安全员扫码巡视 ;
建立建筑工地安全员记分管理机制, 对安全员考勤、现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扣分制管理 ,一年度内安全员被扣分达到12分者,须参加培训后方可重新上岗。
重点部位设置特种工专用二维码 , 特种作业人员每日应刷码上岗 。
2月,丽水市住建局正式发布《丽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明确关键岗位人员 每天 必须实名认证、 人脸考勤 :
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关键岗位人员录入 “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 和“丽水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 并 在考勤设备上进行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和日常考勤 , 认证登记完成后方可允许其进入 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2023年9月,嘉兴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自2023年10月14日起施行。明确 关键岗位人员每天必须实名认证、人脸考勤:
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将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的 关键岗位人员录入“浙江省建筑工人保障在线” (以下简称“保障在线”),并在 考勤设备上进行 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和日常考勤 , 未进行实名制登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
对施工项目部、项目监理机构存在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变更、未按规定履职、未进行实名认证和实名制考勤天数不达标的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企业、工程监理单位及相应的关键岗位人员 予以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 。
......
湖州市原文如下:
各区县建设局、南太湖新区建发局、长合区建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巩固安全生产基础,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州市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湖州市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我市建设施工领域已全面推开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我市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为六个新湖州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到2024年底 ,通过一年攻坚整治,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确保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较前三年事故死亡人数平均值零增长。到 2025年底 ,通过一年夯基固本,有效夯实施工现场标准化体系,提升精准辨识和有效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能力。 到2026年底 ,通过一年巩固提升,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实现全市35%以上工程项目应用智能建造技术、新开工项目100%应用盘扣式脚手架等新工艺 , 2024—2026年 事故起数、亡人数同比2021—2023年下降20%。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
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 各区县要“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工地 ,持续深化红黄绿亮灯、红黑榜通报机制,落实 限期整改、暂停施工、亮灯通报、行政查处、联动惩戒分级惩处机制 。 对重点监管项目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 符合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的项目 每半年检查不少于一次 ;其它项目 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一次 。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规定(试行)》等,依职责分工查清问题源头, 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
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各区县要将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并落实整改工作。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危大工程动态辨识和审核机制,规范专家论证工作程序;加强危大工程实施动态监管,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对危大工程管理, 严格规范危大工程关键节点验收工作,推行危大工程节点验收举牌制 ;提高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质量,从源头上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4.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 。聚焦起重吊装、吊篮施工、脚手架安拆、钢结构安装等重点领域,全面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施工企业严格落实高处作业管理措施,确保高处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临边和孔洞等危险区域规范落实防护措施;监理单位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和涉及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企业按月排查并上报隐患自查情况报告。
5.推进隧道施工专项排查 。优化分包安全管理手段,鼓励总承包企业建立“红名单”“黑名单”, 严防无资质队伍和无上岗能力人员进入施工 。对特长隧道、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工程,总承包企业严格落实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有限空间作业三项基本制度,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超前处理、钻孔、找顶、衬砌、动火、铺轨、变配电、起重机械等环节监管,严防事故发生。建立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强化联合检查,严格执法处罚,实现有效监管。
6.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 。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力度, 2026年底 实现全市35%以上工程项目应用BIM技术、智能升降机等系列智能建造技术、新开工项目100%应用承插型盘扣式支撑架、全钢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新工艺,全过程、各环节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
(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
7.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推动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建设。在已全面实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基础上,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电子证照换发工作。
8.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逐步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配合省级部门优化迭代“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推广房屋市政工程智慧工地多场景应用,推进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化和工程资料电子化,提升监管效能。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安装视频监控和颗粒物监测设备,并接入建设主管部门智慧监管系统。
(三)完善全链条监管有效联动机制
9.督促加强违法建设管控 。依托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工作机制,督促各区县自然资源部门指导按职责查处企业违法使用土地行为,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严格落实《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建立健全常态化治理工作机制,防范发生违法建设行为。
10.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 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 。推动招标人加强中标后履约管理,形成有效震慑。
11.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 。 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 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 ,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12.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 。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动态监管。 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每月带班检查”制度 ,带队对每个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 至少1次检查 , 总的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 。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严格履行“每月带班生产”制度 ,每周会商研判重大风险, 总的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督促确保 项目经理和总监持证率达到100% , 项目经理考勤率达到80% , 总监考勤率达到70% 。
(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
13.坚持严管重罚 。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区县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
14.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 。定期开展培训教育,全面宣贯执行《浙江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试行)》,实现监督流程标准化、监督行为规范化。建立健全重点区县驻点帮扶机制,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指导服务,对事故反复发生、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等重点区县进行驻点帮扶,举一反三整改提升。
15.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 。进一步完善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体制机制,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针对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6.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严格落实施工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探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和班组安全协管员制度。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 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等制度 。
17.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结合“城建学”学习平台,将培训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在建项目,督促企业、项目发动全员注册学习,力争培训一线作业人员全年达到20万人次。
18.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全面推广《湖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图册》,严格“三阶段”验收管控,2024年创县级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占本年度竣工项目比例15%以上,2025年占比17.5%以上,2026年占比20%以上。加大政府投资工程、国企央企承建项目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引导模范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19.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 。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
20.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 。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要依托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立项、用地、规划、发承包、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检查。我局将根据市安委会、市建设施工安全专委会统一部署,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调度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通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区县进行约谈、通报 。
(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区县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区县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区县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六)加强信息上报。请各区县明确一名联络员,于2024年5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局。同时,每月23日前通过浙政钉报送本月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