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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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2日 11: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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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装配式建筑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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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奇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推广试点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城市更新、工业上楼、城市公共设施等领域应用。 《工作要点》提出,加快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高水平技能队伍。新增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制造基地,全市部品部件总设计产能达到3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率达90%以上,试点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服务平台。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城乡建设局获悉,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2024年合肥市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明确,推广试点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城市更新、工业上楼、城市公共设施等领域应用。

《工作要点》提出,加快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和高水平技能队伍。新增1~2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制造基地,全市部品部件总设计产能达到30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率达90%以上,试点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监管服务平台。

《工作要点》明确,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含棚改房、安置房、租赁住房、开发代建等)、人才公寓(含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等住宅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工业用地上新建研发楼、办公楼以及厂房(机房、车间)、仓库等采用装配式建筑。

推广试点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城市更新、工业上楼、城市公共设施、安全应急管理等领域应用,巩固扩大部品部件在临时设施、轨道交通、综合管廊、市政路桥等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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