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造价的人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结算工程需要进行人工费、材料费调整价差事项,人工、材料的调差基本思路是相似的,本次简单介绍一下合同条款约定人工按政策文件调差的思路,并附例说明。
做造价的人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结算工程需要进行人工费、材料费调整价差事项,人工、材料的调差基本思路是相似的,本次简单介绍一下合同条款约定人工按政策文件调差的思路,并附例说明。
人工费调差金额= Σ需调差的人工数量 * 人工调差单价 。基本要素包括: 需调差的人工数量和人工调差单价。
1、不是所有人工都需要调差,较投标基期人工单价没有发生政策性调整的,不需要调差;
2、较投标基期人工费发生政策性变化的,按人工调差文件不同时间段分别统计相应期间的人工数量。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人工工资指导价发布近几年正常为半年一次,特殊情况下会增加发布频次;
3、江苏省建筑工程一般分为包工包料工程和包工不包料工程两种情况。我们经常遇到的是包工包料工程。不同专业包工包料工程中的工种又分为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机械台班用工和点工。在统计需调差人工数量时,需按不同专业、不同工种分别统计。
1、
人工调差单价 =政策性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计价综合费率。
政策性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
很容易理解,就是不同时期发布的人工工资指导价差额。计价综合费率需
根据费用定额分不同专业工程,分别计算费率。以《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背景下的一般计税工程为例:
计价综合费率 =(1+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1+总价措施费费率之和)*(1+规费费率之和)*(1+增值税税率)。
2.1
如果合同约定总价措施费包干,综合费率不考虑总价措施费;
2.2如果合同约定总价措施费按费率计取,需重点关注的总价措施费费率的取定。比如总价措施费中安全文明费中的省级/市级标化工地增加费,应按合同约定并结合实际取得等级计算增加费;
2.3规费中的环境保护税,一般施工合同会约定此项费用按缴费凭证结算,这种情形下综合费率不计环境保护税;
2.4人工费调差是否按投标下浮费率下浮。南京市建设工程监督站于2020年在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中明确“人工及材料费用按相关文件规定调差后不再进行下浮,合同有约定具体调差计算方法的除外”。
南京市某中学工程,其中 2#土建工程,投标下浮率10%,施工合同约定人工调差执行政策性文件执行,总价措施费按
投标
费率执行,不创建文明工地。投标基期 2019年6月20日,开工时间2019年8月1日,竣工时间2020年6月25日,环境保护税按缴税凭证结算。
投标费率及施工期间政策调整文件中相关人工工资标准和发生工日情况如下表所示。计算本工程的人工费调差金额。
1.1不需要调差的人工工日 本工程的
投标基期 2019年6月20日,
根据苏建函价( 2019)142、411号文和
开竣工时间 2019年8月1日-2020年6月25
日, 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30日期间的发生的工日不需要调差。
1.2除以上不需要调整的人工外人工需调整,需调差人工数量如下表:
政策性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
=调整期
人工工资指导价
-基期
人工工资指导价
。比如
2019
年
9
月
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建筑工程一类工
人工工资指导价价差
为:105-103=2元/工日,以此类推:
根据
投标相关费率一览表
中相关数据和合同约定,本工程总价措施费按费率执行,其中不涉及需考评费用;环境保护税按缴费凭证结算,计算
计价综合费率时不需考虑环境保护税。
人工
调差单价
=政策性人工工资
指导价价差
*
人工价差
综合费率。
2019
年
9
月
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建筑工程一类工
人
人工调差单价 =2*162.13%=3.24元/工日,以此类推:
人工费调差金额 =Σ
需调差的人工数量
*
人工单价价差
,
2019
年
9
月
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建筑工程一类工
人
人工调差金额=6500*3.24=21060元,以此类推:
通过上表,计算出本工程人工调差金额 214696元。
结算工程中的人工费是否要调差,如何调差,要依据合同约定。以上是基于施工合同约定按政策性调差条款下的人工调差思路的介绍。 无论是做表格计算调差还是用软件计算调差,原理都是一样的。作为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知其然,知其所以然,才能确保我们咨询成果的依据充分,结果正确,才能让委托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