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能甘肃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 、 国能安庆电厂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 两个项目环评公示。 详情如下:
近日, 浙能甘肃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 、 国能安庆电厂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 两个项目环评公示。 详情如下:
浙能武威2×1000MW调峰火电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能武威2×1000兆瓦调峰火电机组工程
项目概要:浙能武威2×1000兆瓦调峰火电机组工程位于武威市民勤县红沙岗镇。本工程为新建工程,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空冷发电机组,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同步建设高效脱硝、除尘、脱硫设施。采用灰渣分除,灰渣及石膏实现综合利用。正常工况下,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团结南路22号邮编:71007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随时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下载见网页下方附件,亦可链接至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地址以邮件、传真等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安庆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安庆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项目名称:安庆三期2x1000MW机组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国能安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庆市迎江区
建设项目概况:主体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配置2台2780吨/小时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配套建设贮煤、贮灰渣、脱硫废水处理系统、升压站等,部分生产单元依托现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地表水环境: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工业废水、含煤废水、脱硫废水、循环冷却水和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水采用“澄清池 过滤器 超滤 反渗透”工艺,处理后的产品水作为锅炉补给水水源和循环冷却系统补水,反渗透浓水回用作为脱硫工艺水,超滤反洗排水回用于原水预处理系统。含煤废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脱硫废水采用“浓缩减量 干燥蒸发”工艺。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燃煤机组烟气采用低氮燃烧 SCR脱硝 低低温三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 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后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达到安徽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36-2023)表2标准要求通过220米高排气筒外排。碎煤机室、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煤仓间等装设布袋除尘器。输煤系统采用全封闭措施,转运点设置除尘装置。煤场全封闭设计,设置喷淋设施。
3.声环境:项目选购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如汽轮机、发电机、送风机、一次风机、引风机、空压机、水泵等)所在车间采取隔声、吸声等措施,设备安装采取减振措施,对空排放的锅炉排汽管、锅炉安全阀排汽管、吹管末端和风机加装消声器,主厂房东侧厂界处设置隔声屏障,离东侧冷却塔约15米处、离西侧冷却塔约15米处设置弧形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灰、渣、脱硫石膏、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膜组件、含煤废水处理污泥、原水处理污泥、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和生活垃圾等。灰、渣和脱硫石膏全部进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送至应急灰场分区碾压贮存。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清运。原水预处理污泥和含煤废水处理污泥入炉焚烧,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及废膜组件交可回收单位再生利用,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等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厂区采取分区防渗,落实不同区域的防渗措施,循环水排污处理站、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站、事故油池、危废储存间等区域作为重点污染防渗区进行防渗处理。
6.环境风险: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氨气、二氧化硫、氢气、硫酸、盐酸、废矿物油、变压器油等。项目依托现有一座1000m3事故废水贮存池,防止事故废水排出外环境。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配足应急物资和人员。修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风险监控和应急监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采取了网络、报纸、张贴布告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有关部门的意见:2023年10月,省水利厅对该项目取水予以许可;2023年7月,省发展改革委对该项目予以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