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安全清洁居住衡水篇章 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村安全清洁居住河北场景·衡水篇章,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让农民群众“住有安居、住有洁居”,为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安全清洁居住篇章。
农村安全清洁居住衡水篇章
建设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会部署,全力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农村安全清洁居住河北场景·衡水篇章,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有效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清洁取暖工作,让农民群众“住有安居、住有洁居”,为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安全清洁居住篇章。
到2023年,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效,推动既有危房工程措施改造。推进装配式农房试点建设,建成一批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的装配式示范农房。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深入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全面完善收运体系,优化布局,促进收运设施设备更新升级。鼓励垃圾焚烧企业参与收运“厂网融合”。农村清洁取暖维保服务高效,农民群众冬季取暖质量明显提升。
到2025年,既有危房工程措施改造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应保尽保。推动建立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管理制度。装配式农房示范效应初显,累计建成150户以上装配式农村住房,农民群众全面了解装配式建房优点。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效明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农村清洁取暖维保服务网点全覆盖,农民群众获得绿色、舒适、便捷的取暖体验。
到2027年,农村危房保持动态清零,实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农房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装配式农房示范效应明显,通过农民群众口口相传较快推广。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成效显著,核心保护范围见人、见物、见生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具备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农村清洁取暖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农户取暖实现用得起、用得好、用得长久。
二、重点任务
(一)筑牢安全防线,提升农房建设品质
1.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健全动态监测机制,按“早、宽、简、实”原则,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对动态新增危房户建立到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效。2023年,完成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加强部门联动,精准识别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到2025年,持续动态监测农村住房安全情况,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户“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到2027年,按照国家接续政策要求,持续推进新增农村危房改造。
2.健全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压实建房农户、施工单位、属地政府等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指导各县(市、区)落实相关技术标准,分类制定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技术要点。推行农房建设合同范本,初步建立农房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使用等全过程建设管理制度体系。2023年,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通过工程措施逐步消除既有危房安全隐患,接续开展牌坊牌楼等村庄标识物集中排查整治。到2025年,通过工程措施,基本消除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开展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试点。到2027年,通过工程措施,存量农房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总结农房全过程建设管理制度试点成功经验并进行推广,农房建设管理制度体系初步建立。
3.推广装配式农房建造方式。选择农户自主、政府支持、运距合理的县(市、区)作为试点,建成一批适用、安全、节能、美观的装配式农房。强化装配式农房技术创新,动态公布装配式农房建设企业名单和产品目录,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引导农民群众自主选择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建造方式和建筑材料。2023年,继续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推进设计下乡,编制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案例集,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到2025年,健全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试范农户范围逐步向各个县(市、区)延伸,全面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到2027年,在前期试点建设基础上,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省范围推广,农民群众自主选择新型住房建造方式的意愿显著增强。
4.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充分挖掘燕赵历史文化资源,将符合条件的镇村纳入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县级要针对性完善保护规划体系,实施传统村落抢救性保护工程,活化利用好传统建筑资源,推动保护利用建设。2023年,组织申报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配合省住建厅完成第五批河北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指导重点补助的名镇名村落实传统建筑保护项目。到2025年,持续实施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积极打造传统村落。到2027年,全面调查农村历史文化遗存,将符合条件的镇村报请省政府公布为省级名镇名村。学习推广其他地市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经验,同步推进分散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实施,让核心保护范围见人、见物、见生活。
(二)清洁乡村环境,促进农村居住环境改善
1.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机制。持续推动县域城乡环卫保洁一体化作业模式,提升整体作业质量。引导垃圾焚烧企业参与前端收运,提升垃圾收集能力。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培养良好的绿色生活习惯。2023年,组织各县(市、区)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回头看”,全面排查和整改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效果。继续推行县域城乡环卫保洁、垃圾处理一体化作业模式。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与原环卫清扫保洁企业合同期限、作业水平等情况,积极探索垃圾焚烧企业参与提供环卫保洁服务,或参与环卫保洁公司运营,提升垃圾收集水平,推动“厂网融合”环卫管理新模式,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到2025年,学习借鉴“两网融合”、“厂网融合”成功经验,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充分利用省级卫星遥感对农村垃圾乱堆乱放问题进行判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无人机航拍等多种技术,改善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率,配合省住建厅构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链条无死角监管。到2027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巩固农村清洁取暖成效。引导和鼓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能力,采取市场化的方式,探索实行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备集中售后服务新模式。持续推进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备更新升级,确保安全稳定运行,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更绿色、更节能、更低碳,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长久。2023年,省清洁取暖设备技术标准修订后,按照新标准对寿命到期或存在故障、安全隐患的燃气安全装置和取暖设备,采取市场化方式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动态消除安全隐患。到2025年,对达到使用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代煤、电代煤取暖设备进行更新升级,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有效保障安全稳定运行。到2027年,推进县域管道燃气“小散弱”企业兼并重组,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完善农村气代煤“两员”管理办法,推动“两员”队伍职业化,保障农村清洁取暖长期、高效、安全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是落实农村安全清洁居住衡水篇章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具体方案,建立项目清单,强力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城市管理、双代办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所辖乡镇的监督指导,建立县级推进机制,督促做好工作。市住建局做好工作统筹协调,强化调研指导,扎实组织推进。
(二)坚持试点引领。 各县(市、区)要认真选取装配式农房试点,先行先试、积极创新,认真落实试点示范工作要求,扎实推动试点培育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住建局分阶段总结各县(市、区)建设经验,确保典型经验在全市及时推广应用。2023年起,每年选择在试点示范效果突出的县(市、区)召开现场观摩会。
(三)强化考核问效。 市住建局年初根据当年工作推进实际,制定各项工作年度要点,建立定期上报考核体系。各县(市、区)每月24日前,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市住建局根据进展,适时在全市范围通报。各县(市、区)要建立县级考核机制,定期收集上报工作进展,严格督导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