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安市: 加快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 结合我市区域特征和不同类型建筑特点,建立相对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体系,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推动新型建材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培育高质量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 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2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8日
(此件部分公开)
西安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绿色转型,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固体〔2021〕1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任务 (摘要)
(四)大力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
42.推进绿色建筑建设。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等级进行设计、建设。鼓励建设星级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绿色建造方式、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积极应用自主可控的BIM技术,减少设计施工过程废弃物产生,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力争2023年达到80%,2024年达到90%,2025年达到100%。(市住建局牵头)
43.加快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 结合我市区域特征和不同类型建筑特点,建立相对完善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钢结构体系,开展钢结构住宅试点。推动新型建材与装配式建筑协同发展,培育高质量预制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市住建局牵头)
44.发展建筑节能技术。 推进建筑节能提质增效,鼓励可再生能源应用,重点在日照条件较好且有较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建立超低能耗建筑技术标准体系,率先在条件允许的地区开展建设试点。到2025年,全市建成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市住建局牵头)
45.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大力支持规模以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建厂投产,不断提升全市建筑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2025年,全市建筑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城管局牵头)
46.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 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在指定工程中应用尽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市城管局牵头)
47.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 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运营全过程纳入工程安全监管,从规划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管理、运营管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受纳场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全市建筑垃圾消纳资源,推进政府主导消纳场所建设,确保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顺畅便捷、高效有序。(市城管局牵头)
48.强化建筑垃圾多元化末端处置。 通过工程回填、土地平整、河道治理、堆山造景、复耕还田等多种方式综合利用工程渣土。大力推动拆除垃圾在国省干线、高速公路、市政道路建设中的应用,健全完善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供应措施,保证资源化利用企业原材料充足,杜绝拆除垃圾未经处理无序填埋。完善装修垃圾分拣分类处置工作措施,明确物业单位、居民社区等相关单位装修垃圾处置主体责任。大力推进装修垃圾分拣处置,构建装修垃圾集中收集、专车转运、分拣分类、资源利用的处置格局。(市城管局牵头)
49.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 因地制宜、合理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分拣设施和场所布局等在内的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指导施工单位科学合理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进一步细化明确建筑垃圾产生量、清运量、运输单位、消纳单位、分类处理方式方法、扬尘管控及相关保障工作措施等,确保建筑垃圾流量准确、流向可控。(市城管局牵头)
50.优化监管信息平台功能。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不断优化提升西安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准确记录建筑垃圾产生源头、产生量、产生种类、运输车辆、运输轨迹、消纳场所、清运量、消纳量等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实现建筑垃圾产生、排放、运输、消纳、利用全流程信息化监管。(市城管局牵头)
51.持续强化建筑垃圾违规乱象治理。 严肃查处建筑工地等相关产生源头未经审批擅自排放,无资质车辆违规运输、违法偷倒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业乱象。重点关注基本农田、铁路公路两侧、河道及两侧、秦岭保护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敏感区域,扎实开展建筑垃圾偷倒乱倒问题综合整治,进一步消除建筑垃圾违法处置造成的风险隐患和环境污染。(市城管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