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规范中需要关注的几个电气强条问题
zsd_2056207872
2023年08月15日 1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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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颁布了一些通用规范,这些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一些涉及电气专业的内容具有要求新、常遇到、易忽视的特点。本文针对适用通用规范的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比较常见的部分违反强条问题,通过列举设计实例来阐明对规范的正确理解,以期帮助电气设计人员合理运用相关规范,减少此类强条问题的出现。

2022年国家颁布了一些通用规范,这些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其中一些涉及电气专业的内容具有要求新、常遇到、易忽视的特点。本文针对适用通用规范的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比较常见的部分违反强条问题,通过列举设计实例来阐明对规范的正确理解,以期帮助电气设计人员合理运用相关规范,减少此类强条问题的出现。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施行日期: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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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范条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第3.3.4条 水泵、风机以及电热设备应采取节能自动控制措施

       落实措施:根据条文说明,公共建筑中的电开水器等电热设备可以采用时间控制模块,确保在无人使用的时间段暂时停机。电开水器配电箱或供电回路可设置可调时间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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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市场上有自带定时控制的电开水器,当配电箱内不设定时控制器时,应注明需选用带定时功能的电开水器,以满足GB55015-2021第3.3.4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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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水泵、风机的节能控制措施由水与暖专业提出条件和要求,电气专业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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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条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第3.3.7条 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应符合表3.3.7-1~表3.3.7-12的规定。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第6.3节对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列出了现行值和目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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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3.3.7条对照明功率密度限值不再区分现行值和目标值,只有一个LPD值要求,且车库增加了车位照度要求,相应LPD值也调整为了1.9W/m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中6.3.1条住宅照明功率密度值为一般条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中为强制性条文。

       落实措施:电气设计人员在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1/687-2015表D.4.2《照明节能设计判定表》的格式要求编制项目照明节能设计判定表时,应遵守GB55015-2021第3.3.7条要求,只能给出一个LPD值,与设计项目是否有绿建要求无关。住宅建筑必须列出照明功率密度值要求。地下车库要分别给出车道、车位的照度,同时列出LPD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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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第3.3.7条的LPD为“限值”,满足此条规定即可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得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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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范条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第3.3.6条 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且采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建筑物是否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前规范无明确强制性要求。当进行智能化建筑设计时,采用《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 50314-2015:

       第3.4.2条 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系统配置分项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系统配置分项应分别以信息化应用系统、智能化集成系统、信息设施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注:名称与GB55015-2021不同)、公共安全系统、机房工程等设计要素展开。

     此外,《北京市绿色建筑设计要点(2021版)》第6.1.5条控制项给出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关于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得分判定标准,且此控制项没有采用集中空调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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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措施:今后凡建筑规证日期为2022年4月1日以后、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且采用集中空调的公共建筑,均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是否为智能化建筑、绿色建筑无关。当建筑物有绿建要求时,应以建筑面积是否达到要点第6.1.5条控制项的适用条件(公共建筑大于 2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大于 10万平方米)为依据,判定是否应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此时没有是否采用集中空调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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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范条文】《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

第3.3.10条 旅馆的每间(套)客房应设置总电源节能控制措施。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2014第6.3.3条第6款内容如下:三级旅馆建筑的客房宜设置节电开关;四级及以上旅馆建筑的客房应设置节电开关。客房内的冰箱、充电器、传真等用电不应受节电开关控制。现在依据GB55015-2021第3.3.10条要求,一级至五级旅馆的客房配电箱均应设置节电开关,客房内的冰箱、充电器、传真供电要求不变。

       落实措施:各级旅馆客房配电箱进线开关处应设置节电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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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规范条文】《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

第3.3.11条 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正常照明失效可能危及生命安全,需继续正常工作的医疗场所,备用照明应维持正常照明的照度;

       2、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地备用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50%;

       3、除另有规定外,其他场所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应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的10%。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经国务院批准,游泳、滑雪(包括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为中国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2013年5月1日公布)。

       依据《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 153-2016,游泳馆一般照明照度标准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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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物是否设置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以前规范无明确强制性要求。

      进行游泳馆照明设计时,依据GB55016-2021规范要求,其备用照明最低标准不应低于100lx(等级I)。以前常见做法是仅在泳池四周设置疏散照明(最低照度要求不小于10lx,疏散照明兼做备用照明从技术上也不合理),泳池场地照明按照三级负荷单路供电设计,不满足GB55016-2021第3.3.11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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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措施:电气施工图不允许设计标准低于规范要求,允许高于规范要求。因此可将泳池场地照明的负荷等级定义为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设置双路供电、末端互投照明配电箱,提高将泳池场地照明的供电可靠性,将一般照明全部按备用照明进行设计。

       另一种办法是设置一个一般照明配电箱(三级负荷、单路供电)、一个备用照明配电箱(最高负荷等级、双路供电),各自为50%的照明灯具供电。

      《建筑环境通用规范》GB55016-2021第3.3.3条第1款照度均匀度是针对连续长时间视觉作业的场所,对游泳池照度均匀度的要求,应以《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第4.2.1条、4.2.2条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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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规范条文】《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第3.1.6条 无障碍服务设施内供使用者操控的照明、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应易于识别,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

      无障碍厕所、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居室等无障碍设施的内部,墙面上布置的控制照明、空调等设备设施的开关和调控面板,在选择产品时应优先选择通用设计的产品,安装高度应考虑乘轮椅者及身材矮小者的使用需要。

       照明开关、空调开关安装要求通常在图例表中表示,对无障碍卫生间内照明开关安装高度的特殊要求,经常被电气设计人员忽视,用了一个图例表中的普通开关。这种开关安装高度一般不低于1.3m,不满足GB55019-2021第3.1.6条要求。

       落实措施:应当在图例表中设置无障碍卫生间(含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内部专用的照明开关、空调开关图例,注明安装高度为0.85m~1.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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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GB55019-2021第3.1.8条第6款要求:在坐便器附近应设置救助呼叫装置,并应满足坐在坐便器上和跌倒在地面的人均能够使用;GB55019-2021第3.4.3条要求:主要人员活动空间应设置救助呼叫装置。无障碍卫生间呼叫装置安装高度需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第3.9.3条第10款要求:在坐便器旁的墙面上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无障碍客房呼叫装置安装高度需满足GB 50763-2012第3.11.5条第3款要求:客房及卫生间应设高400mm~500mm的救助呼叫按钮;无障碍电梯呼叫装置安装高度需满足GB55019-2021第2.6.1条第2款要求: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m~1.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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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规范条文】《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GB55020-2021

第3.3.5条 生活饮用水水箱间、给水泵房应设置入侵报警系统等技防、物防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

       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的监控措施包括安全防护和设施数据的监控措施。以前的电气规范中没有对生活给水泵房安防措施的严格要求,该强条又出现在水专业规范中,有些电气设计人员不了解此强条内容,设计文件就未落实相关要求。

       落实措施:对生活水泵房、水箱间应配备门禁装置,或采用密码、指纹等身份识别设备,同时在房间内设置摄像机,保障泵房和水箱间安全。所有这些设备均需在弱电系统设计说明、系统图、平面图中予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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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还应对水池水位、水泵启停或故障、水池水质等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远程实时监控,及时了解泵房内设施动态,发现设备故障、人为破坏等不利情况及早报警、处理。总之,生活水泵房、水箱间的技防、物防、监控的内容均需在设计文件中表示。


作者:祝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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