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1 申报范围及渠道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根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我市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权限下放给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
(一)资格条件
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5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pdf 文件执行。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或认定相应职称。
(二)时间界限确定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不合格(不称职)的,该考核年度不计算为职称申报规定的资历年限。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时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三)关于学历认定
1.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 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四)关于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与职称制度衔接贯通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pdf 精神,落实好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 ).pdf 规定执行。
(五)关于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评审职称
1. 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同级转评后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需要提供转评后的经历、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
2. 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六)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继续教育政策规定,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提供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打印汇总表,自参加工作以来每年25学时。)
“专业课继续教育”是指通过本系统、本行业及各级有相应资质的继续教育机构的业务培训。相关学时证明以结业证、培训合格证、听课证(含出勤记录)、结业成绩单等有效证明方式为准,不作为申报硬性要求。
(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1. 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3名主要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前5名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3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获得省优秀设计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获得省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市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 获得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以上获奖项目第1名主要完成人(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 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注意: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八)关于持地方职称证书和外地职称证书
对于学历不达标人员, 取得地方职称初级满7年、中级满3年或高级满1年可以作为学历破格申报国家系列相对应中级职称。
持外地人社部门或经授权的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在我市同级转评其他系列(专业)职称或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证书、评审申报表或评审通过文件。
网上申报时间: 7月17日 至8月17日
报送材料时间:8月1日至8月22日
报名方式及时间:
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 申报人登陆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云办事(职称专栏),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职称评审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连云港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