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建筑粗放式生产方式已难以满足中国高质量增长需求,建筑业面临着能源资源大量消耗、劳动力短缺、资源浪费较大,以及环境污染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在此背景下,发展智能建造,是稳增长、扩内需的重要抓手,也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 智能建造是解决建筑行业低效率、高污染、高能耗问题的有效途径。智能建造是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与以工业化为主导,将先进建造技术相结合形成的创新建造模式。
北京市
到2025年末,研究制定北京市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方案, 打造5家以上智能建造领军企业,建立3个以上智能建造创新中心,建立2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设30个以上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建立3个以上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研究制定10部以上智能建造相关标准, 重点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智能建造创新实践基地,打造通州、丰台智能建造产业集群,推进行业监管及服务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建造高层次人才集聚,智能建造发展的政策体系、产业体系和标准体系初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明显,逐步实现建筑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天津市
围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以“3311”的具体目标为途径,形成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格局。即: 到2025年,建成30个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引育、培育30家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形成1条智能建造产业链,搭建1个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 通过以示范项目为抓手,以示范企业为引领,以及智能建造产业链的带动,加快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等产业发展,形成涵盖科技创新、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慧施工、智慧运营、信息服务等智能建造相关产业集群,智能建造产值达1000亿元。
重庆市
到 2025 年,全市工程项目全面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建筑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培育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
河北雄安新区
到2025年10月底,智能建造相关标准逐步建立,智能建造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产业集群优势逐步显现;培育不少于10家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不少于20个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不少于2个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初见成效;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评价体系等在内的智能建造创新体系,初步形成长效发展机制,逐步实现城乡建设行业的智能化、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升级,为全国发展智能建造提供“雄安样板”。
河北省保定市
辽宁省沈阳市
到2025年末,全市力争实现产业园入驻企业100家以上,培育10家智能建造相关总承包企业,智能建造产业初具规模;力争实现建筑业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比例达到30%,全市新开工智能建造项目占新建项目比例达到15%以上,新建应用BIM技术(建筑模型信息化)项目占新建项目比例达到50%以上; 累计建设8个以上集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智慧化管理于一体的示范项目,同时培育5个以上智能建造示范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江苏省南京市
江苏省苏州市
明确完善全市智能建造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智能建造基础技术支撑、推动试点项目等申报和管理、编制应用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率先推广建筑机器人应用、加快推进智能建造课题研究、推动智能建造关键技术攻关、强化建造装备研发、开展智能建造宣传推广、深化智能建造调查研究10项内容,全力推进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相关工作,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持续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温州市
浙江省嘉兴市
到2023年,研究出台一批政策,有效保障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落地;建立智能建造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开展智能建造产值和增加值监测统计;建立统一的建筑业智慧监管云平台,初步形成第一批试点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和调动我市建筑业企业智能建造试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到2025年,嘉兴市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质量监管水平全面提升, 全市重点打造智能建造科技产业园1—2个,培育示范企业不少于30家,培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产业示范基地不少于1个;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工程项目面积占本地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提高10%;智能建造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比例和智能建造增加值占建筑业增加值比例分别提高0.5%;累计建成国家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个,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 培育一批满足智能建造产业需要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技能化的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
浙江省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到2025年末,与智能建造模式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标准体系、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成; 培育智能建造建筑业龙头企业不少于10家、智能建造产业基地不少于10个,形成一批以上下游骨干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实施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不少于50 个;建设部品部件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不少于10个;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50%。
福建省厦门市
到2025年底,试点数字化建造项目100个、智能建造项目30个; 建成涵盖智能建造管理平台和智能建造产业数据中心的行业综合业务系统。
山东省青岛市
河南省郑州市
2025年底前,以建设中西部地区智能建造先进城市为目标,培育3家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化基地、5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30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清单,基本建成政策体系完善、市场内生机制有效、示范标杆效应明显、市场主体充满活力、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的建筑业智能建造发展体系。其中, 2023年培育1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5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2024年培育1家智能建造产业基地、15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0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2025年培育2家智能建造产业基地、25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5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
2035年底前,郑州市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进一步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建筑品质显著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高,高素质人才队伍全面建立,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郑州市智能建造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80%以上,大型公共建筑BIM设计占比100%,其他建筑重点部位占比100%,达到建筑工业化3.0,“郑州智能建造”核心竞争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湖北省武汉市
到2025年,全市智能建造政策体系、产业体系、标准体系、评价体系初步形成,数字化设计、智能化施工、工业化建造和智慧化运维等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基本建立,打造省级以上智能建造示范项目30个、示范基地8个, 催生一批智能建造新型建筑产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建造技术研发成果,培育一批智能建造专业人才,打造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建筑互联网平台,创新行业治理数字化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武汉经验。
湖南省长沙市
到2025年,形成与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标准、技术、造价、监管体系; 建立工程项目数字化设计BIM(建筑信息模型)审批监管模式, 探索研究EMPC(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与工程保险集成机制;初步建成市智能建造与新型工业化协同发展互联网云平台(简称“筑梦云平台”)
打造智能建造“产业舰队”。到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2000亿级规模以上的智能建造产业,培育4个百亿级企业,实施10个十亿级项目,培育发展智能建造产业基地30家以上,打造10个以上具有示范效应的智能建造工程项目;到2030年,智能建造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0亿元,成为在国内、国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智能建造产业高地。
形成智能建造“长沙模式”。 到2035年,全市智能建造发展体系完备,研发设计、工程咨询、智能制造、智慧施工、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业绿色低碳转型全面实现,长沙智能建造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广东省广州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佛山市
到2025年末,佛山市将实现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5%,培育不少于5家具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和自主创新水平的龙头骨干企业,不少于3个建筑产业互联网范例平台,评定为采用智能建造技术的项目累计达到50个以上。
四川省成都市
陕西省西安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发展智能建造,不仅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更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利抓手。2020年建设部就提出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应用。随着国家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智慧城市等战略的推进,提高建造的智能化水平已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化技术蓬勃发展,正加速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重塑企业竞争格局。建筑行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就需要跟上时代的变化,加快提升智能建造水平。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建造不断演进和发展,施工项目变得更加系统化、多样化和复杂化,与此同时,对智能建造领域人才的技能和素质要求不断提高。培养具有信息技术能力、创新实践精神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智能建造领域人才,是促进产业发展和国家建设的必然之路。
建筑业是我国的支柱性产业,推动智能建造,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推动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智能建造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巩固提升行业领先技术,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建筑企业,培育新时代的工匠人才,以扎实的基础理论、宽广的专业知识、突出的实践能力、过硬的核心素养,打造“中国建造”升级版,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