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业务知识--测验设施 以下内容要记住呦 ~ ~
水文业务知识--测验设施
1 基本水尺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断面处水流平顺,两岸水面无横比降,无漩涡、回流死水等发生,地形条件便于观测及安装自计水位计和其他测验设备;②断面应垂直于流向,应与测流断面重合,当不能重合时两断面上的水位应有稳定的关系;③基本水尺断面一经设置,不得轻易变动断面位置,当遇不可预见情况必须迁移时,应进行新旧断面比测,水位级应达到年平均水位变幅的75%;④当河段内有固定分流,分流量超过断面总流量的20%,且两者之间没有稳定关系时,宜分别设立水尺断面。
2 流速仪测流断面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应选在河岸顺直、等高线走向大致平顺、水流集中的河段中央,可与基本水尺断面重合;②按高、中、低水位分别施测流速、流向。偏角不得大于10度,超过10度应根据不同时期的流向分别布设测流断面。③低水期河段内有分流,串沟存在且流向与主流相差较大时,宜分别垂直于流向布设不同的测流断面。④在水库、堰闸等水利工程的下游布设流速仪法测流断面,应避开水流异常紊动影响。
3 浮标 法测流断面布设要求: ①浮标中断面宜与上述两断面重合,当有困难时,可分别设置,但中间不能有水量加入②上、下浮标断面必须平行浮标中断面并等距,且其间河道地形的变化小,上、下浮标断面的距离应大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50倍,当有困难时可适当缩短,但不得小于最大断面平均流速的20倍。③当中、高水位的断面平均流速相差悬殊时,可按不同水位分别设置上、下断面。
4 比降断面设置要求: ①在比降水位观测河段上应设置上、中、下三个比降断面。可取流速仪测流断面或基本水尺断面兼比降中断面。②当断面上水面有明显的横比降时,应在两按设立水尺观测水位,当有困难时,可在上、下比降断面两岸设立水尺计算水面比降。③上、下比降断面的间距,应使水面落差远大于落差观测误差。
5 基线应垂直于断面,使用经纬仪或平板仪交会法施测起点距时,基线长度应使断面上最远一点的仪器视线与断面夹角大于30,特殊情况不应大于15。用六分 仪交会法时,应使六分仪两视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小于或等于120。基线两端至近岸水边的距离,宜大于交会标志与枯水位高差的7倍。基线 长度应取10m的整倍数,用钢尺或校正过其它测尺往返测量两次,往返测量误差应不超过1/1000。
6 基线桩宜设在基线的起点和终点处,并可采用基线起点桩兼作断面桩;高水位的基线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
7 各种水尺断面和流速仪、浮标测流断面,应在两岸分别设立永久性的断面桩,高水位的断面桩应设在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漫滩较远的河流,可设在洪水边界以外,有堤防的河流,可设在堤防背河侧的地面上。
8 流速仪、浮标测流断面的两岸应设立坚固、醒目的断面标志桩。 用缆道桥梁等建筑物测流的测站可不设立。当河面较窄时,可在同一岸设立两个断面标志,两桩的间距应为近岸标志桩到最远测点距离的5%~10%,并不得小于5m。
9 测站考证簿内容: 测站位置;测站沿革;流域概况及自然地理情况;测验河段及其附近河流形势;各断面布设与变动情况;基面,各种水准点和水尺零点高程及其变动情况;观测设施布设及变动情况;观测项目及其变动情况;水位观测、流量测验的时制及水位、流量历年特征值;各种情况图。
10 水位的观测设备分直接和间接两种。 直接设备指水尺(直立式、倾斜式、矮桩式、悬锤式)间接设备是指各种水位计(测针式、悬锤式、浮筒式、电传式、遥测水位计)。
11 水位观测所采用基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已设水位站,应将原用基面冻结下来,作为冻结基面。②新设站应采用与上、下游站相一致的基面作为冻结基面。③水位站已采用测站基面可继续沿用。④冻结基面应尽快与国家高程基面接测,各项水位高程资料中应注明换算关系。
12 基本水准点应设在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水位以上,地形稳定、便于引测保护的地方。 当附近有国家水准点时,可只设一个基本水准点,否则设置3个,并选择其中一个为常用水准点。水准点一经编号,保持不变。
13 水尺的布设: ①便于观测人员接近,直接观读水位,应避开涡流、回流、漂浮物等影响,在风浪较大地区,必要时采取静水设施。②水尺布设的范围,应高于测站历年最高、低于历年最低水位0.5m。③同一组各支水尺,应设置在同一断面线上。当不在同一断面线时,最上游与最下游一支水尺之间的水位差不超过1cm。④同一组的各支比降水尺,当不能设置在同一断面线上时,偏离断面线的距离不得超过5m,同时任何两支水尺的顺流向距离不得超过上、下比降断面间距的1/200。⑤相邻两只水尺的观测范围宜有0.1~0.2m的重合,当风浪较大时,重合部分可适当放大至0.4m。
14 水尺编号包括 (组号,脚号,支号,支号辅助号)(组号:P、基本水尺C、流速仪测流断面水尺 S、比降水尺、B其它专用或辅助水尺)
15 水尺零点高程应记至毫米。 当对计算水位无特殊要求时,水尺零点高程可按四舍六入的法则。高程取至厘米。水尺零点高程校测的次数与时间,应宜能掌握水尺零点高程的变动情况,取得准确连续的水位资料为原则。(校测允许误差:一水尺10mm,比降水尺 5mm)
16 测针式水位计适用于资料精度要求较高的小河站测流建筑物上,或有较好的静水湾或静水井的水位站。 悬垂式水位计适用于断面附近有坚固陡岸、桥梁或水工建筑物的岸壁可以利用的测站。
17 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设置临时水尺: 发生特大洪水或特枯水位,超出测站原设水尺的观读界限;原水尺损坏;断面出现分流超出总流量的20%;河道情况变动,原水尺处干涸;结冰的河流,原水尺处冻实,要在断面上其它位置另设水尺;分洪溃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