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工程(建筑)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工程(建筑)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建筑)师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五)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工程(建筑)师职称。
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后,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参与完成1项以上县(局)级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
2.参与编制完成1项以上市(厅)级标准、规范、规程,并已颁布实施。
3.参与完成1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2项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或科技管理专业技术工作。
4.参与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2项以上。
5.参与完成1项以上省级工法,并已颁布实施。
6.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解决较为复杂、疑难技术问题2项以上,或在处理重大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效果显著。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建设工程领域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已实施,且取得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8.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2项以上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起草及应用推广,促进或推动本地区建设行业社会经济发展,被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或被主管部门及第三方好评。
9.参与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工程建设项目,并获得1项以上项目所在国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或奖励。
10.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本行业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秀设计奖三等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县(局)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13.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1篇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