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4条3月1号废止,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灾后通风?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4条3月1号废止,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灾后通风?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4条3月1号废止,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灾后通风?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4条3月1号废止,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灾后通风?
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4条3月1号废止,普通民用建筑中采用气体灭火系统的无外窗场所是否还需要设置灾后通风?
根据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6.0.2条:灭火剂喷放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到防护区通风换气
后,以手动方式解除。
可以理解为灾后仍需要通风,无外窗只能机械通风。
twtuemqtdg1:感谢老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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