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大西庄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5960m2。 2、本地块隶属于国有储备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西庄村集体所有),原土地性质一直为宅基地(小部分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6年闲置至今,未作其他建设用途,2017年12月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3、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进行,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地块的现状和历史利用情况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利用情况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1、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大西庄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5960m2。
2、本地块隶属于国有储备土地,(原土地使用权人为大西庄村集体所有),原土地性质一直为宅基地(小部分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2016年闲置至今,未作其他建设用途,2017年12月获得山东省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规划用途为教育用地。
3、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进行,对该地块及周边地块进行了污染识别;地块的现状和历史利用情况不会对地块造成污染;周边地块现状及历史利用情况不会对调查地块造成污染。
4、调查地块内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环境较单一,虽地块内短期存在过小部分农用地(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但存在时间短且历史久远,故本次不在针对特定污染因子进行分析。
5、本次工作调查了地块及周边1km范围内的12家生产企业,距地块边界距离均大于500m,企业生产可能在地下水中产生的潜在特征污染因子有COD、BOD5、SS、氨氮等;在土壤中产生的潜在特征污染因子为挥发性有机物(甲苯、二甲苯、VOCs、非甲烷总烃)等。但鉴于该地块周边的渔具加工企业、服装销售等企业,企业环保手续齐全,排污设施完备,各项潜在的污染物得到有效的环保控制处理,达到环保各项指标排放要求且距离本地块较远,对本地块产生的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水平。
6、参考2020年5月编制完成的《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大西庄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土壤污染调查报告》成果显示:调查地块土壤样品所检项目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所取地下水样品检项目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类标准要求。基于参考报告结论显示,本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小,处于可接受水平,建议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