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关于开展2022年度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
李老八先生
2022年11月17日 10:36:32
来自于行见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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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示范项目推动BIM技术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或竣工项目。 二、申报主体: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以示范项目推动BIM技术应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江西省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或竣工项目。

二、申报主体: 参与BIM技术应用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均可作为主体进行申报;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其他单位作为配合单位;其他单位作为申报主体时,应由建设单位盖章确认。

三、申报内容: 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应用成果按应用阶段分为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参评项目应至少申报设计、施工阶段BIM技术应用,并根据各阶段BIM技术应用点要求,完成相关材料上报。

四、申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五、申报材料

(一)江西省2022年度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立项批复文件、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免责声明书等;

(三)项目BIM模型(交付标准按江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标准》(DBJ/T36-068-2021),单个模型大小不超过1GB),项目介绍PPT或演示视频。

六、有关要求

(一)通过示范评选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BIM竣工模型归档。

(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项目模型的原创性,一旦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以及作品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行为,我厅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企业申报本年度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切实做好组织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请于2022年8月19日前将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评选负责人名单报我厅。

(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内的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资料进行初审,核验申报单位的项目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资料报我厅。

(五)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将在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通过公示后,我厅将向社会公布江西省2022年度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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