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一般情况
01
一般情况
一般情况下, 刚架梁与柱均采用双轴对称的H截面形式 ,根据弯矩图采用楔形变截面或等截面,如图所示, 当柱底刚接时,宜采用等截面形式 ,否则,宜采用变截面; 中柱宜为等截面柱; 屋面梁宜采用变截面形式,为简便制作,对跨中区段的屋面梁,可采用等截面形式。变截面构件宜采用腹板变高度方式,两构件相接处的截面高度应相同,翼缘的宽度和厚度可以不相同。
02
具体截面形式
当柱间支撑不允许采用交叉支撑体系时,需设置门式支撑,门式支撑柱与刚架柱可组合成T形柱,如图,采用现场间断焊连接,方便制作、运输与安装。
1) 屋面梁与柱子相连处为变截面构件的大头,高度宜取跨度的 1/30 左右, 小头高度宜为大头高度的2/5~3/5 ; 构件大头翼缘宽度宜为截面高度的1/5~2/5,构件大头处腹板的高厚比不宜大于150,当控制焊接变形技术较高时,可适当提高腹板高厚比。 柱子的截面宽度大于或等于所连接的屋面梁宽度 ; 加厚柱子翼缘使之截面模量与此处斜梁截面模量相当。
2) 刚架的柱底铰接时,柱子宜做成变截面构件; 柱底刚接时,柱子宜做成等截面构件,吊车吨位较大时,可考虑做成阶梯柱。 当为变截面柱时,柱底截面高度不宜小于250mm,不宜大于450mm .
3) 凡承受吊车荷载或支承托架梁的中柱,柱子与梁应做成刚接,当吊车吨位大于5t时, 柱底也宜做成刚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