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结构中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与判定!
zsd_7152779488
2022年11月16日 09: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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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值的概念差异性,及结构混凝土回弹推定值 的换算值最小值和标准差计算值的选择进行了讨论,强调芯样强度的合格性判定应执行 GB 50204—2015 附录 D 的 规定。结构混凝土后期强度增加后,各方应予以接受、利用。 1 “标准值”和等级值  混凝土工程结构设计涉及混凝土强度时使用“标准 值”,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也使用到 “标准值”,但其在概念和使用上有所误解。

[摘 要]本文对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值的概念差异性,及结构混凝土回弹推定值 的换算值最小值和标准差计算值的选择进行了讨论,强调芯样强度的合格性判定应执行 GB 50204—2015 附录 D 的 规定。结构混凝土后期强度增加后,各方应予以接受、利用。


1 “标准值”和等级值 
混凝土工程结构设计涉及混凝土强度时使用“标准 值”,商品混凝土公司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也使用到 “标准值”,但其在概念和使用上有所误解。

有工程人士(包括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 还没遇到设计单位的)认为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 值即是抗压强度等级值,要绝对一致,C30 混凝土的强 度标准值一定是 30MPa。而在 GB 50010—2010《混凝 土结构设计规范》4.1.1 中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按 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确定。立方体抗压强度标 准值系指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的边长为 150mm 的立 方体试件,在 28 天或设计规定龄期以标准试验方法测 得的具有 95% 保证率的抗压强度值。在 2.1.1 中规定:C30——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 30N/mm2 的混凝土强 度等级。 

在 JGJ 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4.0.1 中规定:f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这里取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可见混凝土强度等级是由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 准值确定的,而这两个值不一定相等,有些人员把这两 个概念予以本末倒置,又强制规定必须是同一个数值。同时此处提及的标准值是具有 95% 保证率的抗压强度 值,而不是 100%。从这个角度讲,要求“钻取的混凝 土芯样抗压强度不能低于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值”的观 点是何等荒谬。

在 JGJ/T 23—2011《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 术规程》7.0.3 注中明确: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是 指相应于强度换算值总体分布中保证率不低于 95% 的 构件中混凝土抗压强度值。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定值的 确定方法为:一是换算值的最小值,二是各测区换算值 的平均值减 1.645 倍标准差。但让人无奈又好笑的是, 不少于 10 个测区的构件会出现测区换算值中最小值已 高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可以判定回弹检测混凝土强度“良好”,但因为标准差过大,导致计算后的推定值不 仅小于最小值,而且低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被判定回 弹检测混凝土强度“不合格”。 

案例一:
2017 年 7 月 12 日某市质量监督站对某工地进行双 随机检查,指定某幢某层的一片剪力墙进行强度回弹检 测,设 10 个测区。墙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 C35, 回弹后 10 个测区的最小换算值为 42.1MPa,平均值为 52.6MPa,而标准差高达 11.8MPa,经计算强度推定值 为 52.6-11.8×1.645=32.7(MPa),小于 35MPa,测区 为 10 个又不能取测区换算值的最小值作为推定值,于 是判定为“回弹不合格”而被取芯。取芯后的芯样极限 抗压荷载值为 310kN,抗压强度为 49.2MPa。 

对此笔者存在疑虑,即在确定构件的混凝土强度推 定值时,测区换算值最小值和平均计算值的两种方法 能不能互相支持,测区不少于 10 个的构件是不是只能 通过平均值减 1.645 倍标准差来获得,而不能使用最小 值?希望能有学者进行解惑。

2 结构混凝土强度的合格性判定 
某地部门规定,如果主体构件(梁、柱、墙、节 点)经回弹检测推定值低于混凝土抗压强度等级值,则 在最低换算值的测区钻取一个芯样,当芯样抗压强度 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时,要求所在的单位(幢)工程 予以停工,等待已施工的同类受力构件(分为墙/柱、 梁、节点)到达 28 天龄期后,由业主组织委托第三方 检测机构进行全数回弹鉴定,检测数据经设计院认可并 采取相应措施后,经质监站复核后方能恢复施工。各 级质监站在监督检测时,则将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等 同于抗压强度等级值执行,即使在冬季刚刚满足 28 天 龄期,也进行回弹、取芯,芯样强度如 C30 的达不到 30.0MPa, 工地即被停工待检,等待已施工的构件满足 28 天龄期后进行鉴定,则相关工程至少会被停工两个 月以上。

这种做法明显不符合 GB 50204—2015《混凝土结 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在该规范的附录 D.0.3 中 规定:对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应按每个构件的最小测 区平均回弹值进行排序,并选取最低的 3 个测区对应 的部位各钻取 1 个芯样试件。在附录 D.0.7 中规定:对 同一强度等级的构件,当符合下列规定时,结构实体混 凝土强度可判为合格:(1)三个芯样的抗压强度算术 平均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88%;(2)三个芯样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混 凝土强度等级值的 80%。

笔者认为 GB 50204—2015 的规定更加合理,因 为:(1)芯样是在结构中取出的,其成型、养护、 样品质量等方面都比同条件或标养试块更不利于强度 的发展,而 GB 50107—2010《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 准》中对标养试块的强度要求是:最小值 95%(非统 计方法)、85%(统计方法),平均值 115%(非统计 方法)、等级值+1.645×标准差;同条件试块的强度 值要除以 0.88 的系数再进行评定。(2)地方管理规定 每个芯样强度都要高于或等于等级值,明显是不合理 的。(3)有人说地方管理部门对质量的要求可以严于 国标,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各地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 家标准,但某个企业可以制定自己的企业标准,执行严 于国标的规定,以使自身产品质量突出以进一步赢得市 场,这是企业的自主行为,是平衡了成本和质量效益的 结果。(4)对芯样抗压强度的过高要求,将导致建设 工程在符合国标要求,不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情况 下,产生不必要的停工、返工、加固处理等方面的费 用,这对于施工单位显然是不公平的,同时导致资源浪 费。

3 混凝土结构后期强度的利用 
笔者尚未发现有规定必须在 28 天龄期时对构件强 度进行验收,如果强度偏低就要停工处理的要求。各地 质监站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强度偏低,在不至于危及建筑 安全的前提下,应允许等待混凝土后期强度的提高,以 避免不必要的处理费用造成浪费。

案例二: 
某市 XXX 路道路工程下设综合管廊,墙体及顶板 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 C35,2020 年 11 月份开始施 工。2021 年元月 15 日,市质监站进行双随机检查,回 弹发现于 2020-11-12、2020-11-16 及 2021-12-1 施工浇 筑的墙体混凝土推定值低于 35.0MPa,遂委托某检测机构进行取芯,三个芯样有一个检测强度为 43.2MPa,另 外两个芯样强度低于 35.0MPa。

按照本地监管要求,芯样强度低于混凝土等级值 时,工程应停工待检。但本道路工程工期紧张,市领导 要求在农历新年前通车。因此该工程年前并未停工,管 廓上部的水泥稳定层、沥青路面得以继续施工。而工程 业主对质量问题极为重视,召集施工、监理、设计、商 混等方会议,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 所有构件进行回弹检测,检测强度低于 35.0MPa 的由 设计单位出具加固方案进行处理。 

而阳历 12 月份、次年元月份是本地最为寒冷的季 节,2020 年 12 月又遭遇历史性低温,凌晨最低气温多 天保持在 -4℃,致使当时浇筑的混凝土强度发展缓慢。在工地专题会议上,商混和施工单位都对混凝土龄期提 出质疑,即按照日平均气温计算,结构中混凝土尚不能 满足同条件试块 600 度·天的检测要求。但业主仍然要 求尽快鉴定、尽快处理。 

施工单位迫于压力委托了某检测机构进行回弹,但较多构件回弹强度低于 35.0MPa,如果按照这个结果进 行加固处理,施工单位将损失惨重。但已临近春节,在 明确不存在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加固方案得以允许暂 缓报批。工程于 2021-2-22 被停工,但这时已是春节以 后,施工单位重新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回弹检测, 随着龄期增加,结构混凝土强度大幅提升,构件回弹强 度基本上都高于 35.0MPa,只有两个构件的回弹强度稍 低。经验算后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因此不必要的 加固措施得以取消,避免了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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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混凝土强度的检测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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