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了观感质量应合格外,结构实体检验也必须合格。 结构实体检验 主要针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包括三大项内容:
依据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除了观感质量应合格外,结构实体检验也必须合格。 结构实体检验 主要针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有代表性的部位进行,包括三大项内容:
①混凝土强度 、 ②钢筋保护层厚度 、 ③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 。
结构实体检验应 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并见证实施过程。施工单位应制定结构实体检验专项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实施。除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外的结构实体检验项目,应 由具 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 结构实体检验中,当混凝土强度或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结果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
1、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对非悬挑梁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②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
③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验。
2、对选定的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选定的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对每根钢筋,应选择有代表性的不同部位量测3点取平均值。
3、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损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测误差不应大于1mm。
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小表规定。
5、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②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合格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
③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均不应大于本规范附录F.0.4条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二、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结构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1、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
②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应少于3间;
③层高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且不应少于3间。
2、对选定的构件,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表规定,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GB50204-20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8.3.2和表9.3.10的规定,精确至1mm。
3、墙厚、板厚、层高的检验科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方法,也可以采用非破损方法并用局部破掼方法进行校准。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计量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项目应分别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②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