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十项分部工程之一,是现行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按照建筑工程专业性质、建筑部位划分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10项分部工程之一。那么,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传统建筑的“装饰”与“装修”有哪些区别?又是怎样一种关系呢? 根据GB 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的定义为:“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在该标准中,将“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按照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抹灰工程、外墙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等11项子分部工程。在其后的《附录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又将建筑地面工程并列列出,成为第12项子分部工程。每项子分部工程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的不同,划分为若干项分项工程。例如:细部工程包括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等五项分项工程。由此看来,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涉及到地面、内外墙面、顶棚、门窗、细部等几乎全部建筑的室内和室外表面;包括抹灰工、木工、油工、电焊工等若干个工种的复杂操作、处理过程。
装饰装修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十项分部工程之一,是现行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按照建筑工程专业性质、建筑部位划分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建筑电气工程等10项分部工程之一。那么,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传统建筑的“装饰”与“装修”有哪些区别?又是怎样一种关系呢?
根据GB 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的定义为:“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在该标准中,将“装饰装修”分部工程按照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分为抹灰工程、外墙防水工程、门窗工程、吊顶工程、轻质隔墙工程、饰面板工程、饰面砖工程、幕墙工程、涂饰工程、裱糊与软包工程、细部工程等11项子分部工程。在其后的《附录A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中,又将建筑地面工程并列列出,成为第12项子分部工程。每项子分部工程按照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的不同,划分为若干项分项工程。例如:细部工程包括橱柜制作与安装;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花饰制作与安装等五项分项工程。由此看来,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涉及到地面、内外墙面、顶棚、门窗、细部等几乎全部建筑的室内和室外表面;包括抹灰工、木工、油工、电焊工等若干个工种的复杂操作、处理过程。
而在传统建筑中,“装修”和“装饰”包含的内容、工种是不同的,而且也区别于以上所提的现代建筑的“装饰装修”。
谈到传统建筑的“装修”,首先要从《营造法式》中的“小木作制度”谈起。在宋代的建筑中,“小木作制度”是相对于“大木作制度”而言包括材、栱、飞昂、爵头、枓、梁、阑额、柱、阳马、侏儒柱、栋、博风板、柎、椽、檐等一些传统建筑主体承重等构件的制作和安装,以及“总辅作次序”“平坐”和“举折”等的制作规律等。小木作制度则是除此之外的非承重构件的制作和安装的内容,较整体建筑及其构件的体量而言,其确实是形体较小的木质构件。
在《营造法式》中,归入小木作制度的有:版门、乌头门;破子棂窗、版棂窗;胡梯、钩阑;平棊、藻井;牛亭子、牌;照壁屏风骨、障日板;露篱、地棚;佛、道帐及壁帐;转轮经藏、壁藏等42种具体构件的制作规范及用工制度。约略可以归纳为“门窗”“栏杆”“吊顶”“橱龛”等几大类别,均为木工作业的范畴。
以上讲的“小木作”在清代的《工程做法则例》中被称为“装修作”,具体指门窗和周边的槛框,以及天花、木顶槅等。
在另一部重要的传统建筑书籍《营造法原》中,主要讲的是江南地区的传统建筑,把“装修”称为“装折”。
“装折”包括版门(含“实拼门”“框档门”两种不同的工艺)、长窗、半窗(相当于清代官式做法中的“槛窗”)、地坪窗(相当于宋代官式做法中的“钩栏槛窗”)、和合窗(与“支摘窗”相似)、木栏杆、美人靠、花罩与挂落等的制作与安装。
在2019年8月1日开始实行的国家标准GB/T 51330—2019《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中,将传统建筑中的木装修子分部工程分为槛框、门窗制作与安装;窗扇、隔扇制作与安装;倒挂楣子、坐凳楣子、木栏杆制作与安装;美人靠、木坐槛制作安装;挂落、飞罩、落地罩、地园制作安装;天花、藻井、卷棚制作与安装;博古架制作与安装等7项分项工程。
在宋代李诫的《营造法式·卷十四》彩画制度·解绿装饰屋舍中说:“解绿装饰屋舍之制:应材、昂、斗、拱之类,身内通刷士朱,其缘道及燕尾、八白等,……谓之‘解绿结华装’”。这里的“装饰”中的“装”为动词,指涂刷;“饰”为动词,指美化,“装饰”意思是刷饰,涂刷美化。以现代装饰装修工程的眼光来看,属于装饰工程中的“涂饰”子分部工程。
在现行的GB/T 51330—2019《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中,除了“木装修工程”之外,还单列了一个“装饰工程”章节,同样作为一个单独的子分部工程。这里的“装饰工程”,包含了仿古面砖工程、装饰花饰工程、传统抹灰工程、地仗工程、刷浆工程、大漆工程、涂料与油饰工程、贴金与描金工程等8项分项工程。
该技术标准的这种“木装修工程”、“装饰工程”的分类方法,显然与我国传统的划分方法一脉相承。“木装修工程”明显是在木工作业下的相关内容,与“小木作制度”“装修作”“装折”的内容很贴近。“装饰工程”则是在原“刷饰”内容的扩充中,极大地丰富了油工作业的工作范围:刷浆、地仗、大漆、涂料、油漆,甚至帖金、描金等。而且还融入了抹灰工的仿古面砖、传统抹灰、装饰花饰工程等内容。
总之,传统建筑的“装修”和“装饰”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从某种角度来说,传统建筑中的“装饰工程”是在“木装修工程”的基础上对传统建筑刻画的继续深化和 延伸。
如果说“木装修”使传统建筑从构件角度得以形式上的美化,那么“装饰”则是使这些构件的表面更加细腻和丰满。我国著名古建筑学家张家骥先生曾说:“建筑装饰,是对建筑物外在可见的结构构件和非结构构件的形式美化。”
尽管传统建筑的“装修”和“装饰”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我国古代工匠们对传统建筑空间艺术创作的重要手段。传统建筑,不仅因为有了结构美的“装修”,而且还有形式美的“装饰”,因而传统建筑便拥有了各自的性格,在自然环境的衬托下,越发地显出其独特的美。